在我多年以来的印象里,故乡是有魔幻色彩的。这个词儿,一直藏在我内心最柔软的地方。它不仅是一个村庄,几排树,一群嘎嘎叫的鸭鹅,而是一种图腾,一种精神守望,一种沉淀的关怀。
虽然我小学的时候,就跟着父母搬离故乡,但我感觉“故乡”这两个字,是有重量的,一直在我心里沉甸甸地装着。
我所在的城市,离老家的村子并不远,也就百十里。求学期间,我回去得少,在村里人的眼里,我就是一个小毛孩子。参加工作后,慢慢就有来找我的乡邻了,故乡这个词儿,开始变成有质感的个体。
当然,他们带给我的,更多是温暖和放松。在乡邻面前的那一刻,我常感受到一种贴心的被依赖感。他们很真诚,想啥说啥,满不在乎,没有城里人之间的冷漠和骄傲。他们会让我的精神或思想,瞬间出现一种彻底的放松,那是脱离了钢筋水泥——城市固体感的一种东西。我不需要“过脑子再说话”,可以随意咧开大嘴跟着胡侃。
我常用“老家的叔叔、爷爷”等这些字眼,敲打着别人的耳膜,给人介绍,帮着他们找熟人买买东西,办些微不足道的事儿。当然,我也办不了大事。
曾经有个老家的叔叔找到我说,给你1万块钱,你帮着把俺家小孩安排到一些机关吧,不吃香的部门也行!我脑袋摇晃得如同拨浪鼓一样,惊慌之后,开始感到老家人的一种可爱和无奈。
从他们身上,我欣喜地看到故乡的变化,整体是朴实的,骨子里透着一种朴素。当然也有遗憾和“可爱”的狡猾,比如,有次从饭店出来后,他们中的某人,怀揣了人家店里的一束塑料花……
我惊讶之余,进行了认真地思考,这是人性深处的东西。当然,这种东西在农村、城市的很多人身上,是存在的,也包括我。只是,在接受起来,故乡的这些人,让我有着更深的忧伤和痛感罢了。
我尽可能地招待好老家的这些人,常看着他们大大咧咧地胡吃海喝,猜拳行令,听他们唠一些村里的稀罕事儿……
《碎花裙子》的故事,就是这样听来的。虽然我把几个人的事,生硬地拼凑到一个主角身上,后来又进行了很认真的艺术加工。但是,我当时是用心地做了记录的。我一直有这样的习惯,出于写文字的需要,我一直频繁地使用着 “手机记事本”的功能。
小说中老黑这个人物的原型,是我远房的一个爷爷,50多岁的老光棍,经常赶集卖些花椒大料。他的确是在赶集回家的路上,捡到过一个受伤的女人。但是,这个女人后来死了,这种事件是震撼人心的。我很想知道女人的受伤原因和死因,但是当时大家都说不清楚,只是猜测而已。后来,我在回老家时,知道了这个秘密。
我回老家总是多带几盒烟,遇见了老少爷们就敬,称谓要挂在嘴上。即使再小的小孩儿,该喊叔的一定要喊叔,否则就会被说成不懂事。
故乡的很多事儿,是有情感秩序的。父亲在世时告诉我,对老家的人,要特别敬重。
老家的人,就喜欢拿红白事整人。有个在外地当局长的村里人,不怎么搭理老家的人。他家老人去世时,都是让自己的下属抬的棺材,没人伸手帮帮。大伙都在旁边咧开嘴笑,看热闹儿。
在老家那次发烟时,我看到了一个人。一直围着我,吸完了又凑上来,接着再要。他就是小说中“老黑”的原型。
后来,我们终于有了单聊的机会,对女人受伤的原因,是一个永远的谜。
当我问及女人的死亡原因时,他一直支支吾吾地不肯说,后来终于说了,就那句让我能记好久的话:“我担心给她看好了,她就跑了。”
他当时回答的时候,神情中表现出一种木然。好像这件事情,与他无关。
那一刻,我对故乡的感觉,忽然变得复杂起来,甚至有点挣扎和无法接受。一切仿佛氤氲在一种雾气里,我有种想流泪的感觉,我当时没说什么,因为我没有指责别人的权利。
小说是写人性的,这里面有纯美的东西,也有思想的裂口。无论城市和乡村,在某些人中,都存在着一种可怕的情感和人性断层。
我说不清这里面充盈的是什么……很多人像缩进一个壳内,那壳儿坚硬得让人发抖。
小说写出来后,我认识了很多搞文字的朋友,甚至是些大腕儿,比如各省文学院的几位签约作家,都给予小说较高的评价。
这篇东西,奠定了我继续写下去的信心。因为,我确信文字的警示和抚慰功能。我的文字虽然贫瘠,但是可以疗伤,可以慢慢抚慰思想的裂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