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节那天,我也赶了一把时髦,跑到花店买了一大束玫瑰花。
从花店出来,遇到我们单位的田丽。她看着我手里的玫瑰花,酸溜溜地说:“看不出来,你还挺浪漫的。”田丽几年前离婚了,一直对我有点意思。她是个好人,只是性格刻薄了点,我对她一直都没感觉。我明知会伤她,但还是笑着说:“给我女朋友的。”她的脸顿时成了猪肝色。
我捧着鲜花,端坐在公交车上。周围不时有好奇的跟光向我看来,我都坦然面对。谁规定的,情人节的玫瑰花只属于热恋中的年轻人?一个小伙子也被我手里的玫瑰花给吸引,他靠在我旁边不停地问这花是从哪买的,他也要买了送女朋友。突然,一个人从后面冲上来把那个小伙子一把按在地上,给他戴上了手铐。原来,这个小伙子竟然是个小偷,他借着和我聊天的机会把手伸进了我的裤兜里,幸好被一直尾随他的便衣警察给当场抓住了。
便衣警察从小伙子手里拿过“赃物”,那是个方形的巧克力盒子,问我:“是你的吧?”我愣了一下,摇了摇头,说:“警察同志,你可能是误会了。那是女孩子爱吃的巧克力,怎么会是我的呢?”在警察诧异的眼神中,我到站了。
下车后,再走二十分钟,就到了我今天要和她约会的地方。
我把带来的东西一样一样地拿出来:她喜欢吃的熏鸡,我喜欢喝的二锅头,再把那束玫瑰花放在最中间。
我对着她墓碑上的照片说:“老婆啊,我来看你了。不好意思,带给你的巧克力被我送人了。那个小伙子也想给女朋友送礼物,可能是他身上没有钱,就像我们当年一样穷啊,连给你买盒巧克力都舍不得。现在,咱有钱了,可是你却先走了……”我再也说不下去了,泪水已经模糊了我的眼睛。
选自《北方周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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