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效云身为安徽省涡阳县地税局干部,不仅违规私开公司,而且还涉嫌倒卖国有土地、私刻印章、敲诈勒索、偷税漏税等。由他伙同县政协常委郑西云,非法诈骗房地产开发商的近700万资金,至今去向不明。这是近日记者在涡阳县采访时,芜湖佳盛房地产公司授权代理人张广才及涡阳宏泰建筑公司项目经理李前林,向记者反映的情况。
投资商原来是李鬼
据记者调查,1999年,当时的安徽省涡阳县委、县政府领导到北京招商引资,在涡阳籍老乡武柳的引荐下,招商人员认识了北京市神舟凯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神舟凯华公司)法人郭景昆。随后,双方达成了初步协议,决定对原涡阳酿造厂北区位于繁华地段的6000余平方米土地进行商业开发。
时任涡阳县地税局征管分局副局长的宋效云(现在依然是该局干部)得知这一消息后,通过武柳牵线结识了郭景昆。宋效云随即与郭景昆达成默契:北京神舟凯华公司出招牌,宋效云负责筹集资金,双方合作开发房地产市场。
2000年4月26日,郭景昆代表分文未出的北京神舟凯华公司,同涡阳县土地局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与此同时,宋效云通过一番活动,最终以135万元的超低价,将原本评估价为296.5万元的黄金宝地弄到手中。
据涡阳县一位离职官员透露,宋效云之所以能拿到这块土地,得益于他同当时县政府个别领导人关系很铁。自感身单力薄的宋效云,此时又拉上了好友郑西云助阵。
卷入此事并饱受宋效云、郑西云“敲诈”之苦的,有芜湖佳盛房地产公司授权代理人张广才,以及涡阳县宏泰建筑公司项目经理李前林。他们介绍说,当时郑西云是涡阳县政协常委,同时又是县商务局饮服公司经理,虽系一介女流,但人脉极广,这是宋效云积极拉她入伙的主要原因。
2009年年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宋效云、郑西云曾否认拿地一事与官方有任何关系,并称在当时的情况下,135万元的价格已经不算低了。宋效云承认整个过程都是他自己一手操作的,说当时涡阳时兴外商投资,早知道内商外商待遇一个样,根本没必要利用北京的公司受让这块商业用地。
记者后来再次向张广才和李前林求证此事,二人强调说,如果宋效云和郑西云同当时县领导没有特殊关系,无论如何都拿不到这块超低价土地。
当年,县政府对一块不足7000平方米的商业开发用地,表现出了超乎寻常的热情与关注,并为此成立了专门机构。郑西云作为所谓的开发商代表,赫然出现在协调领导小组的名单中,这就为其后来参与倒卖土地、利用合同诈骗埋下了伏笔。
县政府还利用司法机关督促拆迁。因地价超低,加之安置补偿不到位,严重损害了职工的利益,被激怒了的涡阳酿造厂全体职工,通过上访、群体性示威等形式,极力阻拦拆迁。慑于众怒,拆迁工作最终流产。
眼见拆迁阻力太大,本来就对涡阳投资没有多大兴趣的郭景昆,立即放弃了已签订的合同,不久后他又放弃了对北京神舟凯华公司的经营。2002年10月,北京神舟凯华公司因未参与年审,被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注销了营业执照。
然而,一场精心设计的骗局,并没有因为北京神舟凯华公司的不复存在而停歇。
巧立名目,狂索钱财
2003年11月,宋效云、郑西云在明知北京神舟凯华公司已被工商局注销的情况下,仍以该公司驻涡阳办事处的名义,找到涡阳县宏泰建筑公司项目经理李前林,提出可以将这块地作价200万元转让。他们告诉李前林:“县政府要用180万元收回,但没钱给,不如卖给你,你就给200万元吧。”
李前林先期付给郑西云100万元。后来,李前林一时拿不出余下的100万元,就找到同为房地产开发商的张广才入股,并协商以芜湖市佳盛房地产公司(以下简称佳盛地产)的名义合作开发。
几个月后,郑、宋又找到李、张二人协商,要求提价35万元,将此块地块作价235万元转卖给李、张二人。另外,为避倒卖土地之嫌,也为少缴税,双方商定以联合开发形式签署合同。
达成协议后,郑西云和宋效云要求张广才先将合同拿到佳盛地产签字盖章,北京神舟凯华公司的公章后盖。当张广才将盖好公司公章的合同书交给郑西云和宋效云后,郑西云和宋效云又说,如果要盖章签合同,李前林和张广才必须先付清土地转让款。
一番谈判无果之后,2004年9月27日,张广才只好再次支付给宋效云167万元。连同李前林支付的100万元,张、李共支付给宋效云267万元,已超出最初协议地价67万元。
郑西云和宋效云二人两手空空,当然签订不了合同,但戏又要演下去,所以二人又谎称北京神舟凯华公司要求张广才先把酿造厂的拆迁问题解决,才能签字盖章。一直蒙在鼓里的张广才和李前林只得继续按照宋、郑二人的指挥棒转。
经过半年多的艰苦谈判,最终,佳盛地产以补偿酿造厂共计270万元的代价,解决了拆迁问题。看到拆迁问题已解决,此时土地增值了,欲壑难平的郑、宋二人决定继续敲诈。
2005年10月,郑西云和宋效云以北京神舟凯华公司年审需要注册资金为由,提出向佳盛地产“借”款50万元,并承诺年审结束就归还。信以为真的李前林,很快把50万元交给了宋效云。但时至今日,郑、宋二人并未归还这笔借款。
张广才、李前林告诉记者,在短短几年时间里,郑、宋二人先后以各种借口向他们索要钱款17次,累计金额达692万元。
证据确凿,索钱者依然逍遥法外
2008年7月,宋、郑二人又提出要求,以北京神舟凯华公司要缴纳税款、租房款、租车款及工作人员工资为由,再次索要95万元。
除向佳盛地产索要巨额钱款外,郑西云和宋效云还于2008年10月,向该公司索要价值近500万元的8间门面和6套住房,并声称如果不给就不予办理土地证过户手续。佳盛地产由于拿不到土地证转让手续,新开发的小区房屋不能进行销售,也就只好一直忍气吞声地任其加码宰割。
张广才、李前林告诉记者,宋效云、郑西云每次要钱,都是打着北京神舟凯华公司的招牌,但令人奇怪的是,每次收钱却都是打白条,没有一次出具盖有北京神舟凯华公司公章的税务发票。为此,2010年8月上旬,张广才以实名举报的形式,向涡阳县地税局反映这一情况,该局局长李超亲自签收了张广才的举报材料,并承诺一定严肃查处。然而,几个月时间过去了,张广才却没有收到涡阳县地税局处罚宋效云、郑西云的消息。
2010年9月上旬的一天,安徽省一位记者到涡阳县地税局采访,接待记者的是该局办公室副主任。该记者向这位副主任提出了几个问题,包括县地税局是否知道宋效云身为公务员从事商业行为、倒卖土地以及偷税漏税等。这位副主任没有当场回答,而是表示一定将记者意见如实地反映给局领导,记者只好留下了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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