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我与丈夫结婚后,丈夫把一半工资交给了我,另一半工资交给了他父母。其实公公婆婆都是公务员,退休金也不少,根本用不着他这一点儿钱,所以每次丈夫交钱时公婆总说“我们先替你们保管着”。现在,我们结婚已经5年,这笔钱也不是一个小数目了。如今,我们准备离婚,我想问一下,这笔钱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吗?
答:
你丈夫交钱给其父母时,他们说“先替你们保管着”,这话颇费思量。替你们保管着,可以理解为保管,那笔钱仍属于你们夫妻俩,只是存放在他父母那里而已;也可以理解为赠与,所谓先替你们保管,是说反正不花这笔钱,待你们急需时再回赠给你们,或者百年之后作为遗产由你们继承。这两种理解,都有道理,很难说哪种理解就绝对是对的。但是,你们夫妻要离婚,你想分割那笔钱的话,对你来说是不利的。毕竟那笔钱已经到了他父母手中,控制权在他父母手里,你丈夫如果和他父母说好,咬定是赠与,你也没有什么办法。
要想弄清那笔钱是保管还是赠与,得旁敲侧击,从长计议。比如先弄清楚他父母存那笔钱的银行户头,如果是你丈夫的名字,那么好,大功告成,凭此足以证明是保管而不是赠与;比如可以先找个借口去他父母那里拿点“保管”的钱,看看他父母的态度,凭此来推断那笔钱的性质;又比如可以从丈夫身上着手,看他把钱放到他父母那里是什么意思。总而言之,如果离婚时能认定那笔钱是交给他父母保管的,就可以分割,反之,就没你的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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