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我离婚6年,孩子由我抚养,前夫每月给付抚养费800元。前不久,听说前夫获得了50余万元征拆补偿款,我想要他为8岁孩子的钢琴天赋埋单。请问:前夫得到一大笔拆迁款,该不该增加孩子的抚养费,为孩子买一架钢琴?
答:
离婚后,关于子女抚养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前夫应否增加孩子的抚养费,关键在于要求合不合理。
增加抚养费的要求合不合理,要考虑两个因素:一是当地的生活水平;二是父母的给付能力。就当地的生活水平来说,你前夫每月承担800元,再加上你自己承担的部分,应该能够让孩子的生活维持当地的一般水平。但是,在维持孩子一般生活水平的基础上,如果父母有能力,能否加大对孩子其他方面的投资呢?答案是肯定的。穷爸爸与富爸爸,要承担的抚养费显然有区别,这也就是法院在离婚案件中,判决离异父母承担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的数额不能一刀切,总是存在差距的原因。现在你的前夫获得了一大笔征拆补偿款,要他为孩子的艺术成长进行适当投资,是可以的。但是,这征拆补偿款毕竟只是一次性收入,而且绝大部分还必须用于家庭基础建设,因此,你打官司的话,应就事而论,单就学习钢琴的费用要求前夫增加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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