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吵架
星期一,我又被迫加班。强打着精神在电脑前敲完次日老总所需的文件,已是晚上10点。于是,独自披着夜色回家。
其实,跟李天宇不过是同居。但我,已经把他那里视为家,并为之倾情付出了。记得当初住进来时,我买来色调明亮的格子布,自己动手做了全新的窗帘、床单和桌布,房间里顿时充满了明净、温暖的味道。挂窗帘时,李天宇从背后环住我的腰,由衷地称赞道:“好老婆,你可真是一个巧手的可人儿啊!”
当时我快乐如一只小鸟,满心欢喜地嘴里唱着歌,光着脚丫在地板上到处乱跑。然后,他难耐诱惑地抱我上了床,两人抵死缠绵。欢爱中,我惬意地闭上了眼睛,任凭高潮汹涌澎湃,由内而外蔓延全身。
很快,新鲜感过去了,我们开始吵架,且越吵心越远。已经忘记最初两人是怎样挑起战火的,反正彼此逐渐把冷嘲热讽当成了必修课。最后一次斗嘴,是上个周末在街上一家专卖店,我随手给李天宇挑了几件打折的恤衫,他嫌色彩花哨叫我退掉。我愠怒:不知好歹,别辜负人家的一番盛情美意嘛!
我劝他先试穿一下,看看效果再做定夺。不想他却死活不肯,甩出一句:“俗,没档次!”
那个品牌源自美国,已有100多年的历史,是当今全球众多成功企业家和政治领袖爱用的品牌,小布什、比尔·盖茨等人都是它的“粉丝”,可谓风行一时。他竟说这个品牌不够档次,显然是胡扯。
我自然不服输,于是把店里宣传册上的内容跟他复述了一遍,他目瞪口呆。
不容他争辩,接下来我开始嘲讽他的孤陋寡闻。
李天宇沉默着立在那儿,神情尴尬。后来,他忿然摔门而去,风里飘来一句话:“熙锦,你一向强悍,却从不记得他人的自尊。”
他有些孩子气,我知道。每次吵完,他都会使小性子离家出走,然后再夜归。
我也不找他,先一个人回去,安静如常。想他气消了,必定会老实回家来。
睡至半夜,伸手摸摸枕边,竟无李天宇的身子。于是暗想,莫非这家伙要跟我对抗到底?
头痛。如果再看见他,我坚决改造他摔门就走的臭毛病。
凭啥一吵架,他便丢弃我一个人在这屋子?最初,可是他主动央求我同居的。
三天疯长的时光,李天宇竟如水蒸气一般消失无踪,我开始由镇定到不安。
不敢告诉他爸妈,我怕事态扩大,他们如果知道了李天宇因我俩吵架离了家,自然会气晕的。
于是我找了李天宇的死党小段,让他帮我查探军情。小段却是满眼迷茫,送我三个字:不知道。
一声叹息,经我脱口呼出,随即有若干晶莹剔透的冷霜,凝结胸膛。
B.车祸
正考虑要不要报警时,小段急切地回电给我。
电话那端,他的语气带一股哭腔,“熙锦,我不该骗你。天宇带他的女同事杜欢欢出去旅游了,本想瞒你。谁料大事不妙,他们乘坐的列车出轨了。恐怕天宇他……”
偷情+车祸?天哪!这个消息对我来说简直等同于晴天霹雳。我急急看电视新闻,得知确有其事。我,垂泪感慨,谁知这隔山隔水的列车出轨之祸,竟也降临在我的世界。
我没有奔赴现场。我承认自己不够伟大,面对李天宇的背叛,愤恨胜过爱意。
小段告诉我的,我原话传达给李天宇父母,二老顿时泣不成声。
救援队很快搜索到李天宇与杜欢欢的位置。我目睹了电视画面中他们臂弯牢牢地交缠一起,救助者误以为他们是一对情侣——多么大的讽刺!颓然地我坐倒在地板上,抱紧自己的胳膊像个孩子一样泪流满面。
或许老天正是惩罚李天宇不忠,让他们一起丧生于这场浩劫的吧。
选了日子,李家安排李天宇入葬。
我的身体蜷缩在一袭黑裙下,所有的悲伤与无助,爬在苍白的脸庞无处可逃,这使我精心伪装起来的坚强反显得更需怜悯。
余我独守寂寞,夜夜做迷幻离奇的梦,一些断断续续的进入,冲击,喘息,疼痛。醒来的时候,我满脸冷汗,身体潮湿,我的手习惯性地去寻找一种依附,像迷路的孩子期待着有人能指引,但我触及到的只是一些破碎的空气和冰冷。
那一刻我会想念李天宇也恨李天宇,情绪矛盾,心会撕扯般的疼。我再也无法入眠,燃一支烟,伫立阳台,看街灯一盏盏熄灭,天渐渐地亮起来。
我怕,我再待在这个伤心之地,可能会蔫成干花。
于是简单收拾了行李,踏上北往的列车。我人生这乏善可陈的上阕戛然而止。
C.迷失
在陌生城市里流浪,我把留蓄多年的黑色直发烫卷,凌乱而弯曲的大波浪如海藻一般披散。T恤牛仔,压进衣橱最底层,买来妩媚的内衣和吊带裙,过去的气息已荡然无存。
和李天宇在一起时,怕他的高档衬衫被洗衣机洗坏,我把自己变成了全自动洗衣机;他写报告懒得动手,我就听他念我来打字;他早上从不用调闹钟,我一到时间就自动醒来叫他;他英语资格考试考不好,我就刻苦复习办假证件帮他去考。
最后呢,换来他在外面吃“野食”,还赔上了一条命。我的爱被他当成了一块臭抹布,我的尊严被他无情地践踏……
女人该对自己好一点,不是吗?
后来,就有了夜夜的歌舞升平。暗紫色长裙,珊瑚一样明艳的脸颊,酒红色的嘴唇涂得浓墨重彩,嘴角一颗妖娆的朱砂痣——我和男人们的游戏就从酒吧开始了,就像个夺命女巫,我只消一个眼神,他们就会乖乖就范。
我鄙夷他们毫无价值的诺言,鄙夷他们炫耀的技巧,鄙夷他们引以为豪的体力。我在夜色里骄傲盛开,对这些寻欢的男人们的要求只有一个:爱我,就带了礼物上床伺候我。否则,我就会拍拍手走掉,消失无踪影。
日复一日,我在自己设计的荒唐游戏里迷失、堕落。
奇怪的是,不同的酒吧,不同的时间,总碰上同一个沉沦酒精里的那个叫安佰伦的男人。
后来,我从远观的位置移到他身边,从默默地和他对饮到无话不谈。他也是有故事的人,我们聊着各自的往事,然而我却怀疑他倾听时在想什么,或许我的故事落到他耳朵里不过是一种勾引。
但我却听他的故事上了瘾,我喜欢他反复讲他与初恋女友相遇、相爱,其间的波波折折,短暂的分分合合,每个动人的细节,老套的浪漫,都叫我心驰神往。
我猜自己,是喜欢他讲故事时那种专注痴迷的神态。
D.挨刀
安佰伦把自己的故事分三天讲。等他讲完了,我发现我为了听故事,三天都没再带其他男人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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