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我和周某领结婚证后,周某的父母拿出50万元,我父母拿出30万元,用这80万元做首付,按揭买了一套商品房,贷款则由我和周某偿还。因为周某花心搞婚外恋,婚姻持续了2年无法再继续。如今我提出离婚并主张房子归我,周某同意离婚却不同意让房,说谁出的钱多房子就是谁的。请问:父母共同出资买的房,离婚时怎么分割?
答:
离婚时房子如何分割,先由夫妻协商。协商一致,就按你们的意见办;协商不一致,意味着只能到法院诉讼离婚,房子如何分割,由法律说了算。
《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你们的房子不管是登记在你名下还是周某的名下,或者登记在你们两人名下,只要没有另行约定,各自父母的出资都视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予,就是说,你父母出的30万元份额算你的,周某父母出的50万元份额算他的。而你们婚后偿还的部分,一般是二一添作五,一人一半。分割原则虽然如此,但由于房子不可能像蛋糕一样切成两块,离婚时,法院会把房子判给一方所有,并由其给对方相应的补偿。你作为女方,相对弱势,加之男方又有过错,可以积极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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