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世的丈夫欠债10万元
2011年夏天,徐兰英在家整理东西,突然从一堆旧书信中翻出了一张法院的判决书。目不识丁的她隐约感到事情重大,便叫来大女婿帮忙看看。女婿拿过判决书一看,竟然是一场1998年的债务官司,被告是已过世的老丈人洪森华。徐兰英叹了口气,想起了很多心酸的往事……
徐兰英和洪森华结婚四十多年,生了两个女儿,两人的感情谈不上好,也谈不上不好。洪森华是上世纪50年代的大学生,是一名派出所的户籍警。如果不是因为那个特殊的时代,他的家庭出身不好,他或许不会和又红又专的、没有文化的工人徐兰英走到一起。所以,婚后家里所有的事都是洪森华说了算,他对妻子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你什么都不懂。”
上世纪90年代初,心高气傲的洪森华辞职后下海经商。徐兰英不知道丈夫在做什么生意,只知道他很忙很忙,短短几年的时间,就搬空了家里所有的存款。那时,一家四口的日常开销,全是靠着徐兰英一个人的几百元收入来维持的。到了后来,还常常有人来上门讨债。徐兰英很害怕,问丈夫该怎么办。洪森华回答说:“跟你没关系,你过你的日子。”
可是追债的人越来越多,日子怎么过得下去?1998年底,洪森华去深圳做生意,此时两个女儿都已出嫁,就剩下徐兰英一个人在家。她实在忍受不了那些追债的人,就在一天夜里,悄悄锁了门后离开了。
几天后,徐兰英回家拿东西,看到家里门窗被砸得乱七八糟,她吓坏了,从此不敢再回去,一直借住在亲戚朋友家里。洪森华回上海后,继续做他的生意,大多也是亏本。退休后的徐兰英从没休息过一天,她去超市做保安,帮邻居接送带孩子,在小区里看车棚……几乎什么都做,靠一点点微薄的收入养家,还替丈夫还债。夫妻俩过着流浪的躲债生活,日子很艰难。直到2009年洪森华过世后,徐兰英才又搬回去住。
点点滴滴回忆起来都是泪。徐兰英问女婿:“你爸欠了谁的债?”女婿说:“原告是一个叫蒋美美的人。”“蒋美美?”这名字徐兰英有点熟。她想起来了。这个蒋美美曾经和洪森华有过一段往来,是洪森华老早的女朋友。两人分手后,她嫁了个工程师,去四川支内,还生了两个儿子。洪森华和蒋美美一直都有书信往来,后来听说她老公外头有了别的女人,她离婚了,独自带两个儿子生活。
判决书上说,蒋美美1994年委托洪森华在上海买房,陆续给了他一些钱,其中包括1.9万人民币、60万日币及2500美金。后来,房子没买成,这些钱被洪森华用在了做生意上,于是他写了4张欠条给蒋美美。可是,还款日期一拖再拖,1998年,蒋美美终于将洪森华告上了法庭,要求他连本带息归还欠款,共计人民币10万元。闸北区人民法院支持了蒋美美的诉请。
10万元!徐兰英吃了一惊,对于她这种每天都是勉强过日子的退休工人来说,这就是个天文数字。这些年,洪森华在外头欠了不少债,有些徐兰英已经替他还了,但她没想到丈夫生前还欠了蒋美美这么大一笔钱。这钱,她肯定是拿不出的。
判决书上的落款日期是1998年,事情过去了十几年,欠债人也已过世。别人都对徐兰英说:“你就当不知道这个事,反正也没人来找你还债。”可是徐兰英做不到。
洪森华以前的那些债主,她都不认识,可是蒋美美她是认识的。一想到欠了这个和洪森华有点关系暧昧的女人的钱,徐兰英的心里就有点不太舒服。她憋了一口气,不管有多难,都要把这个钱还了,要和蒋美美撇清关系,绝不能让她看轻了自己。
十几年前的老案子再次恢复执行
徐兰英找到了闸北区法院,从那里打听到了蒋美美曾经的地址。她托人写了封信过去,说明了想还钱的事。信寄出没多久,就因为查无此人,被退了回来。徐兰英心想自己不识字,信的地址也许写错了,还是亲自去跑一趟保险点。于是,她就顶着夏天火辣辣的太阳那里找,门牌号是找到了,可住在那的人都说没听到过一个叫蒋美美的人。
徐兰英又寻到了居委会,人家给她的回答同样是:“这几年来都没有一个叫蒋美美的人住过。”徐兰英懵了,不知道该怎么办。最后,她想到了派出所。但是派出所民警回绝了她的请求,他们对徐兰英说:“个人信息不能随便查,要有单位介绍信才行。”
没办法了,徐兰英再次找到法院,想找当年的承办法官想办法。事情就是这么不巧,这位年轻的承办法官前几年也因病去世了。徐兰英一下子陷入了还债无门的境遇……
徐兰英的小姐妹听说了这事后,都劝她说:“事情过去这么久就算了吧。你老公死了,法官也死了,人家又不来找你,你还还它做什么?”徐兰英听了摇摇头说:“话不能这么讲,做人要诚实,欠债还钱是应该的。”
之后,徐兰英又跑了几次法院,执行庭的徐富银法官接待了她。徐法官是位有22年执行经验的老法官,听了徐兰英的陈述后,他的心里有点感动。工作这么多年,他还是第一次碰到像徐兰英这样的人,都觉得有点不可思议。这年头,欠债的比债主狠,很多比徐兰英地位高、收入高、学历高的欠债人,都是想方设法钻法律空子,逃避债务。徐兰英主动要求来还债,还的还是已故去的丈夫的债,这真的不容易。
为了查清楚这其中的缘由,徐法官查阅了当年的卷宗。1998年法院对蒋美美和洪森华的欠款纠纷做出过一审判决,此后不久,蒋美美便向法院申请执行。这正是洪森华逃去深圳,徐兰英在外躲债的时候。法官去他们家了解情况,扑了个空,居委会说洪森华的欠债很多,已经很久没回来了,老房子也被愤怒的债主打破了门窗。法官又进行了仔细寻查,发现洪森华名下只有一套和妻子共有的产权房,根本没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于是只能以“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无财产可执行”为由裁定中止执行。
案子是接下来了,徐法官的心里藏着一些顾虑。洪森华已经去世,虽然徐兰英坚持要还钱,但实际上她的经济拮据,万一找到蒋美美后,她又还不出那么多钱,怎么办?在他几十年的执法经历中,不是没碰到过这种事。债务人心头一热要求还款,结果钱还到一半,说不高兴再还了,弄到后来就是一场旷日持久的更复杂的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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