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强驻军中国为哪般

  20世纪二三十年代,日本在作侵略中国的准备时,有一个奇怪的现象,那就是日本军队可以随意地进入并驻扎在中国领土上,无论是北洋政府还是后来的国民政府却对此听之任之,连个抗议的声音都没有。这是为什么呢?

  

  清政府的“遗产”

  1927年初,广州国民政府开始第三次北伐,很快占领了长江以南的大部分地区。此时,日本伙同英、美、法等西方列强,一方面借口“保护上海”,聚集军队3万余人阻止国民革命军进入上海;另一方面,为了恫吓南京国民政府,它们命令停泊在长江下关江面上的3艘军舰炮轰南京城达一个多小时之久,造成中国军民死伤2000余人,许多房屋财产被毁,史称“南京惨案”。

  1928年,国民革命军北伐攻入山东,日本以保护侨民为借口,派遣第六师团登陆山东,攻入济南,解除了先期进城的7000余名北伐军官兵的武装,并肆意抓捕北伐军士兵,寻衅滋事。事后,蒋介石妥协退让,命北伐军绕过济南继续北进。

  那么,列强的军舰为何可以横行在中国的长江之上?日军为什么可以在济南耀武扬威?这还要从清政府和列强签订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说起。

  清王朝早在1911年就灭亡了,但是它通过一系列不平等条约出卖给列强的种种利益与特权却并未作废,无论是历届北洋政府还是割据一方的各大军阀,他们为了自己的生存利益,不仅不愿意得罪西方列强,而且还常常为了依靠他们,纷纷承诺保持甚至增加列强在中国的各种特权和既得利益。

  这样一来,列强在中国沿海和内河沿岸各大港口拥有租界,并派兵驻守,也就成了“合法”的事情,中国政府要是打算收回这些侵害自己独立和完整的权益,反倒成了触犯列强众怒的不合理行为了。

  在这种情形下,国民政府的北伐受到列强的阻挠,也就顺理成章了。由于当时的力量对比,新生的国民政府能依靠自己落后的军队打倒旧军阀就已经是件很不容易的事了,当然也就谈不上将船坚炮利的列强武力赶出中国了。于是,无论是之前的北洋政府还是后来的国民政府,都默认了列强在中国土地上的驻军特权。

  

  驻军是为了赔款

  在西方,一个民主国家要发动战争是要通过议会表决甚至全民公投的,因为国家打仗的钱出自公民的税收,有一些公民还要上战场搏命,他们的支出是要回报的,而这回报便是战争赔款,因此不拿回全部的赔款是绝不会善罢甘休的。这样一来,在西方就形成了一个惯例,战胜国常常在战败国驻军,监督战败国偿清债务。例如1870~1871年的普法战争之后,普鲁士(普鲁士王国是德国的一部分,后来由它统一了德国)就在法国驻军,直到法国还清了赔款才撤军;后来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时候,法国打败了德国,于是也派兵守在德国讨债。

  反过来,如果你一直规规矩矩地赔款,列强也就无所谓驻军不驻军了。一战后的土耳其就被英法和希腊的军队占领,后来凯末尔发动革命把它们赶了出来,英法却并没有因此大动干戈。为什么呢?因为在赔款问题上,凯末尔一个子都没少,但如果当时凯末尔乘胜宣布关于赔款的承诺作废的话,那么英法肯定是要全民总动员起来跟它拼命的。

  可见,在清政府灭亡十几年后的上世纪20年代,其与列强签订的一系列丧权辱国的卖国条约仍在散布流毒。它们不仅使日本等列强的军队在中国横行无阻,也让后来的历届中国政府都背负了沉重的赔款债务,这极大地阻碍了中国的经济发展,并进而影响了当时中国政治局势的发展,客观上助长了日本侵略中国的狼子野心。

  1927年,国民党在南京建立起国民政府后,才开始了废除旧的不平等条约、改订新约运动,其间过程异常艰辛和漫长,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全面打响,中国与英美等国成为盟国,与西方列强的关系才发生了历史性的根本转变,不平等条约才得以逐渐废除。到抗战胜利,中国已基本废除了旧的条约,与西方国家相继签订了新的条约。

©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