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板房就是交房标准
为了确保精装房让市民买得放心,四川省住建厅正在征求四川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四川省成品住宅装修工程技术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的意见。负责制定技术标准的住建厅标准定额处负责人告诉记者,《标准》中拟设强制性条文,其中包括成品住宅全面展开装修施工前,样板房必须装修施工完毕,并验收合格。
“以后样板房里的‘非交付标准’将消失,样板房就是成品住宅的交房标准,成品住宅交房时的装修质量不能低于样板房水平。”该负责人表示,鉴于装修材料、部品、工艺的多样性、复杂性和感观质量评价的需要,强制条文能弥补可能存在的设计深度不足和合同约定的成品住宅装修交房标准不细等问题,因此以样板房作为验收时的实物参照物是十分必要的,“确定强制性条文,必须强制执行”。
质量和观感效果1∶1
笔者了解到,成品住宅交付样板房是在建筑主体全部或部分楼层已经完成施工,但在装饰装修施工前,在建筑主体内,对各类户型或标准,按审定的装饰装修设计和最终交给住户的交付标准,提前施工的、反映成品住宅将达到的实际质量和观感效果的1∶1样板。样板房采用的材料、部品和设备,与全面装饰装修施工中所用的材料、部品和设备需一致。“可以很好避免货不对版的问题。”该负责人表示。
此外,由于施工过程中,在装修材料的选择、细部构造的处理等方面存在的随意性,导致装修工程所涉及的结构安全、防火、卫生、环保等国家标准得不到很好的贯彻执行,给工程带来许多安全隐患。《标准》还拟强制要求成品住宅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并应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作为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组成部分。而装修设计必须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也成为拟强制性条文。目前《标准》拟设的强制性条文正在进行公示,而《标准》预计在今年内出台。
降低工程质量的最高罚50万
对此,标准定额处负责人表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对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向建设主管部门检举。如建设单位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将处以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勘察、设计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将责令整改并处以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除责令整改外,还将处以工程合同价款2%~4%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将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
编辑/王翠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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