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孩子得到一个橙子,他们争来争去,最终,一个孩子负责切橙子,另一个可以先选切好的橙子。他们按照商定的办法各自取得一半橙子,高高兴兴地拿回家去了。
一个孩子把半个橙子拿到家,把皮剥掉扔了,把果肉放到果汁机上榨果汁喝;另一个孩子回到家,把果肉挖掉扔了,把皮留下来磨碎,将其混在面粉里烤蛋糕吃。
他们各自得到看似公平的一半,却没有物尽其用;他们事先未做好沟通,没有申明各自利益所在。没有事先申明价值,导致双方盲目追求形式上的公平,结果,各自的利益并未达到最大化。
如果这两个孩子事先讲明各自所需,或许会有多个方案和情况出现。一种情况是,想办法将皮和果肉分开,一个拿果肉去喝汁,另一个拿皮去做烤蛋糕。也有可能有一个孩子既想要皮做蛋糕,又想喝橙子汁。这时,如何创造价值就非常重要了。
其实,想要整个橙子的孩子,可以将其他的问题拿出来一块儿谈。比如,他说:“如果你把这个橙子让给我,你上次欠我的棒棒糖就不用还了。”其实,他的牙齿被蛀得一塌糊涂,他父母上星期就不让他吃糖了。
另一个孩子想了想,答应了。她刚从父母那要了5元钱,准备买糖还债。这次,他可以用这5元钱去打游戏,才不在乎这酸溜溜的橙子汁呢。
两个孩子的谈判思考过程,实际上就是不断沟通、创造价值的过程。双方在寻求对自己最大利益的方案的同时,也满足对方的最大利益。
(蓝光清摘自《都市文化报》2011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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