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史料记载,我国养狗,有着悠久的历史。早在夏、商、周时期,民间养狗的数量就逐渐多起来,主要是供人食用。那时有专门杀狗的人,叫“狗屠”。这些人有很多是有名的英雄豪杰。“战国四刺客”之一聂政,就是个“狗屠”。有名的“信陵君窃符救赵”的历史故事里,勇士朱亥也是“市井鼓刀屠者”。到隋唐五代时,军营中养犬的地方叫“狗铺”,如有敌军接近战壕,警犬就发出吼叫,使营中知晓警备。
在上古,犬与狗略有区别,大者为犬,小者为狗。二者在用法上往往具有不同的褒贬感情色彩,犬多用于褒义,如:“义犬”、“警犬”、“军犬”。狗多用于贬义,例如,爱给别人出坏主意的人,叫“狗头军师”;给有权势的坏人奔走帮忙,称“走狗”、“狗腿子”;比喻骗人的货色叫“狗皮膏药”,比喻走投无路干坏事的人叫“狗急跳墙”,还有什么“好狗不挡道”、“狗仗人势”、“狗屎堆”、“放狗屁”、“狗娘养的”等骂人的话。
既然狗多用于贬意,可是有人自称为狗。一种是取个“贱名”。据传,起贱名的孩子好成活,不致夭折。所以乳名叫“狗子”、“狗儿”的人不少,这是迷信。
一种是表示自谦。清代著名书画家郑板桥是“扬州八怪”之一,他曾给自己刻了一枚印章,上刻“徐青藤门下走狗郑燮”以表示他对明代诗人画家徐渭(号青藤)的钦佩。近代著名画家齐白石对古人徐渭、朱耷、石涛的绘画艺术非常佩服,他写诗道:“我欲九泉为走狗,三家门下转轮来。”这里,“走狗”是忠实的门徒的意思。当今,狗有了雅称叫“宠物”。
(雷茜摘自《牛城晚报》2009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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