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当上警官那年,年纪还小,笑脸绯红,肩上搭着两条黑亮的大辫子。
他偷盗,抢劫,后来,是她那里的囚犯。
她形容他的样子:“眼睛特别亮,留着胡子,笑起来,嘴角这样歪一下。”
每次提审,他们都遇上。
再以后,换别的警察,他一声不吭。
等她来,他嬉皮笑脸地说:“我要吃个烧饼。”
她气鼓鼓地甩一下辫子,还是去买了。
他们也谈审讯笔录之外的东西,她慢慢才知道他是红军的遗孤。
再后来,他们用眼睛交谈。
她说:“我的眼神说‘你没有希望。’他的眼神说‘可是我喜欢你。’”
她劝他改好,但是一次、两次,他们见面的地方,总是提审室。
最后一次见面,是在法庭。
她在他身后站着。
“钱爱勇,违反刑法第232条,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他突然回身,看见她,她的眼泪“哗”地一下满脸都是。身边同事捅捅她,她什么也感觉不到。
他也哭了,手被缚着,只能甩着头把眼泪从脸上甩下去。
她说:“我的眼神说‘我说了让你改,我恨你!’他的眼神说‘可是我喜欢你。’”
他被推上车带走了,她失控地追着车跑,追到看不见车为止:站住的时候,她下意识地看腕上的表,直到现在她还记得表上的时间:“11时30分。”
然后她站在原地,“35分,40分,45分……12时整。”
枪声响起……
这是今天,朋友们在饭桌上,她讲出来的故事。
她现在是一个大城市的公安局局长,一个27岁女儿的母亲。
隔了30年,她也许是这个世界上惟一记得他的人,她说:“人可以犯很多罪,但是爱,没有罪。”
(子寒摘自《南方都市报》图/李欣)
(作者:柴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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