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话的目的是寻求真理,不是为了斗争。
2.不做人身攻击。
3.保持主题。
4.辩论时要用证据。
5.不要坚持错误而不改。
6.要分清对话与只准自己讲话的区别。
7.对话要有记录。
8.尽量理解对方。
1989年,哈维尔等人在布拉格成立了“公民论坛”,制定以上8条《对话守则》。
(作者:[捷克]哈维尔 等 来源:《山海经·人生纪实》2011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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