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城以北

我从祖国的最东南处起,一路向北逃离,逃到北城以北的地方。—前记我自打懂事以来,最早是从外祖母那里懂得了怨怒的害处。我的外祖母祖籍深圳,当年她只有五六岁的年纪,被一颗话梅糖轻易地骗到了北城。长途汽车上的奔波劳累

我从祖国的最东南处起,一路向北逃离,逃到以北的地方。

—前记

我自打懂事以来,最早是从外祖母那里懂得了怨怒的害处。我的外祖母祖籍深圳,当年她只有五六岁的年纪,被一颗话梅糖轻易地骗到了。长途汽车上的奔波劳累以及一脸恶相的人贩子,吓得她不会说话,在卖入文家以前,一直都只会发出咿咿呀呀的声音。面目慈祥的文老爷子把她的手轻轻放在自己宽厚的手掌上面,问她的名字,她唯有拼命地摇头。于是老人又把她的小手转交给了另一只小手。

年轻的文家少爷宽厚老实,问她:“我叫文景森。你叫什么名字?”

她依旧只摇头。过了一个月,才开口说话。“玲玲。”她卑怯地小声说道。

“哪个?是王令玲,还是王林琳,又或者灵气的灵?”

她复摇头。文景森继续耐心地问:“那你姓什么?”

她伸出一只食指,在空中划了三横,再一竖。他笑,从此替她取名为王玲。

起初那段,他继承了祖上的家业。文家世代做木工,于是他的名字里有三木。凭着一双巧手和憨厚善良的品格,他很快把产业做得更大,财富累积得更多。闲暇时光,他也教她写字,一横,再一横,笔笔遒劲有力。

王玲一辈子只学会写一、二、三,以及她的姓氏,王。

文家本不是什么书香门第,她又是买进来的童养媳,更不需什么文化。很多时候,她想起他教她写字的样子,不自觉地动动食指,一横,一横,再一横,然后是狠狠的一竖。她便得意地嘿嘿笑开来。

那是夫妻俩一段平淡的幸福时光。后来,“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化运动兴起,他的财产收入公社。出于对祖业的热爱和尊敬,他偷偷留了一台刨木的机床,结果被揭发,揪到大街上狠狠地批斗。接着是一段最黑暗无边的苦,她从阔绰的文家少奶奶变成了公社里面煮饭的厨娘。每天起早摸黑,与柴火和煤烟为伴。

外祖母很喜欢跟我们讲以前的故事,说她自己的遭遇,也说一些听来的鬼故事。到了最后,每每都是不能自制的嘶喊:凭什么?那么多年的艰难都熬过来了,他凭什么就在过上好时撒手归去,留我一人在世?凭什么!

而最近的这十几年,外祖母又多了一条新的怨恨理由,那就是她的故乡深圳。她眼睁睁地看着生她并且原本应该育她的小渔村如今变成了享誉国际的现代化大城市,而她所在的北城居然还漫不经心地用散步一样的速度慢慢发展。她简直愤怒了。

“凭什么?我原本应该有更好的条件,过上更好的,凭什么要我在这个小城市里面窝囊一辈子?”她怨人贩子,怨文家老太爷,怨文景森,怨批斗他的人们,怨整个北城。

但是我却发现,她唯独忘记了责备自己,当年为何嘴馋得为了一颗糖就牺牲了一生的幸福。外祖母心脏不好,大概就是被怨念所侵蚀的。

王玲在来到北城的第十年,有了自己的第一个。接下来是第二个,第三个。

1967年初,正值中国传统最重要的节日,大年三十那一晚,大腹便便的王玲在做年夜饭时突然感到一阵剧痛,倒在了灶台边。

当晚,兰出生。由于是最小的,又是个白白净净的小姑娘,文景森非常偏爱这个孩子。他常常把她架在自己的脖子上,带着她到处晃;又用胡碴儿把她弄得咯咯笑。兰从小就受到了与那个年代不符合的宠爱,比如上小学时就穿着时髦的方格连衣裙咬着饼干去上学。

可以想见,兰从小就对父亲有着过分的依恋和亲密。而四个孩子里面,只有三哥文尹城最像父亲,尹城不仅活泼聪明,而且风度翩翩。在那个叛逆的年纪,文尹城不仅是文心兰最喜爱的,更是她心目中关于男性的全部楷模。

然而文尹城的风光只持续到了十八岁。一场高考把他的骄傲击垮了,在家唉声叹气了两个月之后,他走上了复读之路。而文心兰在那段艰难的日子里也决定继续升读,以便有更多的时间陪她亲爱的

文尹城重考了三年。毕业的时候,连他的妹妹也毕业了,但她没有考上大学。他在上大学前慈爱地抚摸着她的头说,“丫头,乖乖等我。要听话。”

她当真听话地等了他四年。那四年里她在乡下小学里教书,拿着微薄的薪水,怀着厚实的梦想。她在黄昏的狗尾巴草丛边上学会了弹吉他,穿着格子衬衣,乌黑的头发盖着半张脸,对着橘红的夕阳轻轻地笑红了脸。

四年之后,她褪去了青涩,成为一个真正的大姑娘。四年后他回来,变得更加温文尔雅、落落大方,手上还挽着一个漂亮的女子。她叫石榭兰,在电视台混了几年仍混不出名气的小明星。

她跑着出门去迎接他,听着他熟悉的声音亲昵地喊着“兰兰”,却错愕地发现,那人不是自己。那么突兀地,她的身心凉透。“狐狸精!”她暗暗地骂,转身跑回了房。

打那以后,年轻的文心兰也成了一个有怨的女人。

所有的哥哥姐姐都谈婚论嫁了。文心兰在家里倒像是个怨妇。她大声地抱怨,抱怨电视台的节目太无聊,抱怨大哥的孩子吵吵闹闹,抱怨嫂子的香水喷得太多—她尖锐刻薄的话语给家人们带来了严重的困扰。文尹城提议说该给这个宝贝妹妹找个人家了。

王玲早在文心兰高中毕业时就曾经给她找了个婆家,男方姓莫,是当地一个老实巴交的个体户。当时她坚持要下乡教书,推掉了。婚约书还在家里那个大立柜的底层,文心兰把它翻出来,一个人偷偷去了莫家。

“你还娶不娶我?”她大着胆子问。

莫凌忠被她吓住了:“你一推就是四年……我已经有老婆孩子了……”

“那这份婚约书怎么办?”她扬起手中的武器。

客厅外面的林秀娥抱着几个月大的孩子冲进去,扬手给了她一巴掌。

后来,文心兰渐渐走出了哥哥的阴影。半年后她嫁给了当地的一个公务员裴辰。再后来,她早产生下了一个女儿,从此开始了我在人间噩梦般的记忆。

我叫裴飞,出生在北城最美的季节。那时木棉花尚未落尽,紫荆刚刚抽出花苞,早熟的荔枝在街头零星可见,颗颗棱角分明。

大人们都说我从小颖慧,刚入学就跳级,年年捧回厚厚的奖状。乖巧,缄默,看上去很安静。我从小在文心兰的严格监管下长大,学会了察言观色,学会了忍受一句话里夹着好几个“死”字的咒骂,学会了低着头急速穿过骂街的女人和睡着的乞丐。平和的等待和无限的忍耐是我的本领。在北城里任何人都必须学会忍耐再忍耐,否则就只能成为在街上破口大骂的市侩女人,或者庸俗无能的男人,直到成为碎碎念着怨毒的故事的老人。

我无时无刻不在想着离开北城,向北逃亡,远远地离开这片怨气丛生的地方。

在早年的观察中,文心兰断定我没有学音乐和美术的天赋,就果断地把我踹到了应试教育的路上。我从六岁起开始戴厚厚的眼镜看厚厚的书本,为老师所疼爱为同学所不齿。正因如此,我没有没心没肺的死党,没有可以交心的密友。只有小柒。在北城的时节,他陪我拾过木棉,摘过紫荆,在放学的路上分享过一串荔枝。

“以后我们一起离开北城吧。”他看着满树火焰一样的木棉,好似不经意地说。

“什么时候?”我激动地问。

“快了,快了……我们都快十二岁了,我想……”他的话语渐渐低下去,湮没在一片深红里。一朵饱满的木棉花“啪”的一声掉落在我面前,惊碎了我的幻想。

“走吧。”

十二岁那年的春天,我把小柒邀请到我的生日会上。文心兰和爸爸都对乖巧的小柒印象很好,一留再留,最后天色已晚,爸爸要送他回家。小柒说:“不用了,我爸爸应该快到了。”

门一开,文心兰怔了半分钟。她把门掩上,脸色发青地对小柒说:“小柒,你全名叫什么?”

“莫柒信。柒是大写的‘七’,信是……”

“‘信用’的‘信’。”林秀娥咬牙切齿地在门后回答,身后是目瞪口呆的莫凌忠。

“不讲信用的是你吧?”文心兰冷哼一声,把小柒推出门去。“柒,我们走!不要再到这个女人家里!”林秀娥嫌不解气,又转过身向我们家歇斯底里地吼:“死不要脸!”

我在猫眼后可怜巴巴地望着小柒离开的背影,心里盘算着明天去上学怎么跟他解释。

然而无须我想一个妥当的解释,因为小柒没有来上学。

我没有从文心兰处得知我想要的结果。小柒从此没有再在北城出现过。而我在十三岁后,也毅然到外地求学去了。文心兰、外祖母、林秀娥,上一代以及上上一代的人们依然待在北城—生他们养他们给了他们血肉的北城。他们的性格和命运都和北城完美契合,密不可分。他们一辈子都离不开这座小城。

(吴庸摘自《最小说》

2008年第11期,马建刚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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