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交往的原则

一、社会交往的叠加法则

叠加法则认为人在形成印象时将各个独立的信息叠加在一起形成总的印象。根据这一原则,上述甲、乙两个人的总分分别为13分和14分,乙的总分更多,因而对乙的印象更好。可见,平均法则和叠加法则有时是相互矛盾的。尤其当两种信息的值要么都是正的要么都是负的,且一个比另一个更大时,两种法则就有了冲突。例如,我们了解A很热情,进一步接触才发现他还比较谨慎,假如你将热情和谨慎分别打4分和2分,根据叠加法则,你对其印象更好,因为后来的信息值大于以前的信息值(6>4);但根据平均法则,你却对他的印象稍微降低,因为后来的平均信息值3小于先前的平均信息值4。

那么,两种法则中究竟哪一个更有道理呢?安德森(N.H.Anderson,1959,1965)通过一系列实验证明平均法则更正确。他发现当一则中等合意的信息与先前很合意的印象结合后,总的评价不仅没有增加反而降低了。而两个很强的消极品质比两个很强的消极品质加上两个中等的消极品质所产生的印象更坏。王登峰、陈仲庚(1987)的研究发现中国大学生形成印象时也是按照平均法则而来的,支持了安德森的观点。我们认为,这种分析比较符合生活常识。例如,人们根据某个人的有关信息对他形成极好的印象后,就会对他抱有较高的期望,甚至认为这个人各方面表现都很出色。但进一步了解才发现这个人的另外一些品质英特别出色时,对他的总体评价就会略微降低,从而更切合实际。按照叠加法则,我们对他人积极品质了解得越多,对他的印象就越好。而实际情况是,如果对某人已形成的印象是中等肯定的,以后进一步发现他身上具备一些其它中等肯定的信息,人们对他的最终印象仍然是中等肯定的。

二、社会交往的加权平均法则

经过进一步的研究,安德森(1968)提出信息的加权平均(加工模式。根据这一模式,人们将所有品质平均起来形成印象,但他们给予那些他们认为最重要的品质以更多的权数。也就是说,人们根据平均法则去形成印象,但对极端品质予以加权。例如,当公司招聘高技术开发人员时,招聘考更注重应聘者的”智慧”品质而不是看其是否具有“魅力”。

三、社会交往的第一印象原则

个体在与他人交往时,首先要认识、把握对方的心理状态及特征,以便对其做出比较准确的判断。而且,个体还要考察自己的心理特质、动机、态度和情感等,驾驭自己给人的印象,以便较好地与人交往。为此,个体必须广泛地去搜集关于他人及自己的信息,并对信息进行整理、判断和解释。这就涉及到社会知觉的问题。给他的打分分别是+4、+4、+2、+3。乙除具有上述品质外还有坦率、不讲究衣着两个特点,你对他的打分分别是+4、+4、+2、+3、+3、-2。那么,根据平均法则,甲的得分是(4+4+2+3)+4=3.25,乙的得分是L4+4+2+3+3+(-2)]+6=2.33,甲的得分比乙的得分多,因而对甲的印象更好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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