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高二女生跳楼事件看青少年存在的心理问题

  11日,内蒙古晨报报道了呼铁一中高二女生跳楼身亡事件,引起社会普遍关注,也引发了网民的热议。人们除了对真相的探讨和事由的索隐,也广泛关注如今青少年心理健康问题。

  一个仅仅17岁的女孩,给奶奶、姑姑、同学留下3封遗书,过完最后一个生日,从6楼纵身一跃,鲜活的生命之花顷刻殒落。到底是“身心脆弱”,还是不堪高压?

  记者采访了内蒙古心理医生协会副秘书长、青少年心理咨询师魏刚及内蒙古文盛律师事务所苗荣盛,专家对如今青少年存在的心理问题进行了分析。

  魏刚:学生跳楼给我们的警醒

  1、不健全的“路”可能致悲剧

  “孩子发生这样的事情,应该不是单一原因促成的,可能是许多问题长期淤积下来的结果。比如许多家庭生活的条件,情感的塑造,以及个人性格的表现,还有学生和老师建立的沟通框架等原因。”

  魏刚说,人生有4条路,这4条路出现问题,往往导致悲剧发生。第一条是个人成长道路不健全;第二条是家庭生活的情感道路不完整;第三条是学生和老师之间的关系不和谐;第四条是个人性格的不完备。

  “现在有很多的孩子,都是在这4方面出现问题。这个孩子也可能是以上4方面出现了问题。”魏刚认为,事情出现后,更应该去考虑现在家庭的亲子教育及学校师生关系的建立,这两点是社会问题引发的很重要的方面。

  2、“遗书”的3层含义

  魏刚说,“孩子留下的遗书,第一是留下了遗憾,实际上孩子特别想得到美好的生活,她内心的美好没有得到实现,所以遗憾。第二是留下愤怒,从心理学的角度分析,孩子肯定是有问题的,她的性格不完备,肯定是有偏激,她对生活、对老师的认识有偏激的状态。第三则是留下了期盼,她对生命的希望之火可能没了,但她为什么要留下遗书,实际上是想让别人去理解她。但是这种期盼是自己留给别人,别人没有留给她。当孩子选择结束生命的那一刻,期盼就没有了。如果说家人能够及早发现孩子写遗书,或是及早发现其它反常的现象,可能就会避免悲剧的发生。”

  3、给社会提出的问题

  魏刚说:“孩子选择用这样的方式结束生命,给社会提出了两个问题。第一个是不完整家庭子女教育的问题。第二是现在学校教育的问题,好多是以学习为标准。我们发现,现在很多老师出发点没有错,但老师与学生相互间的认知可能是用分来衡量的。老师说我好,可能是学习好。老师说我不好,首先可能考虑的是学习不好。”

  “另外从心理学角度讲,当家庭不健全的孩子真的需要情感、温暖或依赖时,很多离异家庭子女早恋倾向要大于婚姻和睦的家庭。离异家庭的孩子在某些方面需求情感、温暖更大。”

  魏刚表示,当学生出现问题时,要从这些方面分析,一个生命的殒落,给我们的警醒是,如何活?为谁活?每个人的心理定位不仅需要健康向上,还需要在挫折中找到希望的方向,结束生命则会伤害更多爱她的人。

  苗律师:通信内容

  是公民的隐私,不应受到非法侵犯

  针对此事,内蒙古文盛律师事务所律师苗荣盛表示:“根据《民法通则》,公民的通信自由权受法律保护。第一,手机短信也是公民沟通往来的一种特殊形式。第二,特别是未成年人的短信往来,包括其监护人也不应该随意翻阅、查看,或是在公众面前进行宣读。第三,对于学生是否违反学校的规章制度,可以根据其行为,照规章制度进行处理,而不是通过宣读其通信的内容,作为对其的一种惩罚。”

  “从公民权利角度讲,通信内容是公民的一种隐私,在征得其同意的情况下,才可以进行宣传、查阅或传播。从人格方面讲,人格尊严不应受到非法侵犯。”苗律师说。

©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