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照灯般的注意力

 

我们用余光去观察眼角旁边的事物是一种很平常的习惯,但是这个习惯里面隐藏着一个关于注意力的不平常的事实。那就是,我们会用比我们想象中更多的时间使用自己的眼球观察周围的事物。

眼睛的方向通常都是跟我们注意的方向是一致的,但是事实上,有一种社会规则规范着我们,让我们要掩饰自己注意的方向是什么。以下举的就是几个例子:

• 一个人在拥挤的环境中,就像那些上下班挤车的上班族。他们在拥挤的环境下,事实上也可以观察到他身边的人。他们的眼睛只会凝视着一个地方,但是他们的注意可以分散到他们视野里面的所有事物。

• 父母们都可以知道他们的孩子的方位,就算他们的孩子在他们的眼角之外的地方,同时他们还可以保持跟朋友进行谈话。

• 有技巧的运动员都会隐藏起他们真实的意图。他们想传球的路线只会在运动中用余光去观察,而并不会直接用眼睛直视那个地方。

虽然这些现象在我们日常生活中非常常见,但是注意力在视野中是如何分配的问题,对于科学家来说却是非常的棘手。直到1970年,心理学家才发现,要用实验证明“注意的转移并不依靠眼睛的移动”这个现象是很困难的。

后来,在70年代,一次实验的突破性进展,展现出了科学家们一直想得到的证据。根据这些证据,科学家们提出了一个视觉注意现象中非常有名的假说:注意焦点假说。这个假说认为,我们的注意会在我们的视野里面移动,所以那些内在的而且让我们觉得比较重要的焦点会优先得到加工。注意可以被有地引导或者被无意识的加工控制,举例子来说,我们可以躲过巴士的撞击。

注意力比眼睛移动得快多了

Michael Posner和他的同事们做过一个著名的实验,用来寻找远离眼睛方向的注意焦点。

在一系列不同的情境下,被试需要在看见光点出现时尽快作出按键反应。其中一些情境是提示被试光点将要出现的位置,他们可能会看见:

• 在中心有一个指向左或右的箭头,

• 或者一个在边缘的盒子指示着光点将要出现的位置。

在光点出现之前这些提示就在很短的时间内显示出来了,因此人们根本没有时间去转动他们的眼睛(这可以用眼动电图描记法记录证明)。研究者对此问题感兴趣的是,在给予提示的情况下,人们是否能比没有给予提示的情况下更快地对光作出反应。

他们发现,在获得提示的情况下,人们发现光点的反应比没有获得提示的情况下要快50毫秒――这是很显著的差异。这说明,除了眼睛以外,还有一些东西在没有时间移动的情况下,却移动到了那些光所出现的地方。

从类似的这种实验中Posner和其他人认为我们的注意在我们的视觉范围内移动,而且经常显著地不同于我们实际的注视方向。实际上对于一些我们不想看到的东西,即使我们直视它,这些东西出现在我们视野的边缘,我们也不会注意到。这是魔术师经常利用的一个细节。

看起来注意能够被比喻成一个转来转去的聚光灯扫过我们的视线,就像真实的眼睛,只挑选那些它感兴趣的东西;而不是像我们所想象的那样把我们的目光指向我们眼睛所在的地方。

关掉那个聚光灯

注意焦点在我们日常生活中非常重要,它对失去一半视野的病人来说更加重要。因为他们在经历过脑(特别是右半脑)损伤后,看不见左边的所有东西。(因为右脑加工左边视野的信息,而左脑加工右边视野的信息。)

即使你的两眼都很健康,如果你的视觉加工中心受到了损伤,你也不能很好地看到东西。这是因为注意点不能穿到左手边,如果技术好点,他们向左能看到东西,但重要的是他们不能注意任何东西。有这种问题的人不能给刮自己的左脸,或者是只能吃到盘子里的一半事物。

注意力真的就是一个聚光灯吗?

关于描述注意是如何在视野间跨越这一问题,注意焦点说并非唯一的假说,而其中较有名的是与注意焦点假说相类似的—变焦透镜假说。如果说注意是一束尺寸不变的光,Eriksen 和 St. James则认为我们会根据任务的需要来改变我们注意的区域。而这一观点也得到了一些证据的支持。

虽然有很多相关的假说,但如果把注意焦点或者变焦透镜看得太过正确并不明智。随后的一些发现检验了这些假说中被质疑的细节。下面是两条主要的反对理由:

1. 有研究表明:注意可以被分到两个不同的位置,这就与之前提到的注意是“一束光”和“透镜”不相符。

2. 也有研究显示:我们能够对“聚光灯”和“透镜”之外的视觉刺激做彻底地加工。

尽管“注意焦点”和“变焦透镜”作为假说还存在很多问题,但它们仍然提供了解释注意力能够离开眼睛而独立存在的思路。那些证据也以科学的方法证明了我们能够盯着一个地方看的同时心猿意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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