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将孩子比作茁壮成长的小树苗,需要园丁细心照料;也有人把孩子看做一张洁白的画纸,必须注意不能让一点污秽沾染上去。但是,有一种现象越来越成为少年儿童的“杀手”,而我们却似乎没有引起足够重视,专家们把这种现象称作“语言暴力”———
日常生活中的“语言暴力”
有这样一道“听力”选择题:甲:作业怎么还不交?乙:我没带。
甲:你长脑子了吗?你怎么忘不了吃饭呀?你弱智吧你?
问:甲的身份是什么?A.神经病B.老师C.流氓您会选什么?告诉你,答案是B。
一位女生上课忘记带作业本了,老师问道:“你怎么没忘了吃饭?”班上的同学哄笑开来,因为该女生是班上最胖的孩子;一位小学教师上课提问,有学生答不上来,老师便说:“你爸你妈是近亲结婚吧!”孩子考试没考好,妈妈这样“教育”孩子:“你看看隔壁的小明,人家又聪明又听话,你怎么就这么笨?”……
您对类似这样的情景是不是感到很熟悉?
2006年2月8日,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公布的《教师语言暴力调研报告》显示,72%%被调查初中生表示,老师使用的不文明语言对其造成了心理伤害;“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组委会也发布了一个“你认为最急迫需要解决的校园伤害”的专项调查结果:“语言伤害”、“同伴暴力”、“运动伤害”成为当前小学生认为亟待解决的三大校园伤害问题,其中,81.45%的被访小学生认为校园“语言伤害”是最急需解决的问题;据北京市教科院日前披露的《师源性心理伤害的成因及对策》的调查报告显示,打骂学生、讲课死板、对工作不负责任、偏心等不被学生喜欢的行为会给学生心理造成伤害,构成师源性心理伤害。
不仅是学校,家长作为孩子的另一个意义上的“老师”,同样是“语言暴力”的实施者。据2月11日《新京报》报道:甘肃静宁的一个16岁少年小军离家出走,原因是忍受不了父母“严格”的管教!而家长教育孩子时类似“你这橡皮脑袋!”“你脑瘫了,怎么这样笨?”等伤害孩子自尊的言语更是家常便饭。
“语言暴力”的危害不容忽视
我们发现,尽管有媒体不断的报道,但“语言暴力”现象却屡禁不止。
近年来,随着师德建设的不断深入,教师体罚学生的现象大大减少。但采用讽刺、挖苦、孤立、冷落、揭短、当众出丑等手段对学生进行“心理惩罚”现象却呈上升趋势,从对孩子成长的影响来看,这种“软性危害”却更大。华东师范大学主要研究儿童保护的心理学博士刘亚菁认为:语言暴力可能会产生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孩子厌学。家长、教师的不适当用语可能造成孩子的逆反情绪,“你们说我是坏孩子,那我就坏给你们看看。”“反正你们都说我没救了,那我就没救了呗。”“语言暴力”可能导致孩子情绪敏感、不稳定、出现攻击性行为,严重的可能走向犯罪的道路。青少年犯罪很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学业失败。第二,长期处于情绪不良(“情绪不良”是专门的心理学术语,是比较严重的一种心理问题)的状况下,孩子的心理发展可能步入灰色地带,走下坡路,形成自卑、抑郁的心情,从而自伤、自残甚至自杀,这种后果和影响要比前面一种情况更加严重。
“语言暴力”产生的原因
导致语言暴力的原因是复杂的。有人认为“爱心的缺乏导致了语言暴力”,但这似乎不足以回答为什么孩子家长也是语言暴力的实施者;也有人说“老师压力过大是语言暴力的根本原因”,但这样的理由也很难说服人,因为职业压力在当前的社会是一个普遍的现象;又有人说“教师的职业态度决定了是否会产生语言暴力”,但笔者认为,将一个屡禁不止的现象归咎于虚的“职业道德”概念,过于宽泛,没有抓住要害。
我们不妨从中国传统的道德观中寻找原因。
中国有几千年的封建历史,等级制度一直都在文化发展中占据主流地位,并在人们的头脑中留下了深刻的烙印。有关学生老师的关系,我们有那么多的典故、古语,“严师出高徒”“一日为师,终生为父”。可以这样理解,在传统观念里,老师和学生并不是一个平等的关系,老师高高在上,学生只是聆听教训,正所谓“师命不可违”,我们总是擅长用一种封建纲常的思想去规范师生关系。曾有一个学生告诉笔者:“我告诉妈妈,老师总是骂我,可她总是不相信我说的话”。家长不相信老师会骂孩子,即使骂了,那也是为孩子好。
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教授郑日昌认为:“在后喻文化(指年轻人让年长者懂得和明白的社会现象)时代,老师的权威受到了挑战。”当学生发现老师并不是万能的时候,当学生慢慢长大,不再迷信老师权威的时候,观念的冲突就不可避免了。
华东师范大学刘亚菁博士认为:产生语言暴力最主要的原因在于没有树立正确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他说:“人与人交往之间的基础是相互尊重,人人平等,教师与学生之间除了教与学的关系之外,最基本的关系还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这就要求教师与学生的关系必须建立在平等的基础上,学生尊重老师,老师也必须尊重学生。‘严师出高徒’,这里的严格是指老师对学生在学术的要求,而非人格。老师只能从学业上对学生要求严格,而不应对学生的人格或者性格加以要求或指责。而事实上,无论是家长、教师,还是学生,都没有认识到这一点。人们把教师对学生学业的要求同对学生人格的要求混淆起来,以为老师可以在学业上要求学生,自然也可以对学生的人格提出要求。这是人与人之间关系不平等导致的结果。”
提倡赏识教育
在一次义教活动时,北京市东北旺小学校长这样告诉笔者:在美国,老师和学生的关系是平等的。在上课时,你可以吃东西,同学间可以相互讨论,课堂气氛非常活跃。而相比国内的教育方法,老师总是作为知识的传授者,学生是被动的学习,老师也总要维持课堂“纪律”。我们虽然不能完全照搬美国人的教育模式,但他们教育方法中强调师生平等关系的观念我们可以学习。中国人有中国人的传统,但在建立和谐人际关系方面,我们不妨学习一下国外的经验。
首先,引入赏识教育,从观念上更新教育方式。“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事实上,大多数的老师和家长教育的初衷是关爱孩子的成长。但我们必须注意,十几岁的孩子正处在快速生长发育时期,此时性格、个性都在一个形成时期,孩子的自我意识会特别突出,心理上对于外界的体验也会更加敏感。很多时候,老师并不是有意地斥责孩子,或者说,老师在教学过程中并没有使用不当用语。而我们的孩子因为过于敏感,将老师的中性评价理解为贬低、或者嘲讽。因此,与孩子坐下来共同商量,将孩子看作一个独立的个体,尊重孩子的感受,碰到问题先鼓励夸奖孩子,多用“太棒了”“你真聪明”之类的话语。有的学校制定了“教师语言规范”,这样的做法不失为一种好的尝试。
其次,应该关注教师的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是一个压力巨大的职业,当面对的是未成年的孩子时,教师的心理问题会导致严重的后果。我国一个进行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研究的课题组对某省14个地市、168所城乡中小学2292名教师进行检测,结果显示,32.18%的教师属于轻度心理障碍,16.56%的教师属于中度心理障碍,2.49%的教师已构成心理疾病,教师的心理健康已不容忽视。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院科教研究中心刘英健认为:“要特别关注职后的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在职前,师范教育中对儿童心理的教育会比较详细,但实际工作后,问题总是比书上写的更多更复杂。”所以,建立一个规范教师心理健康的制度是当务之急。
最后,在法律法规上对“语言暴力”行为予以认定、处罚。个别教师的行为已经进入违法的范畴,我们的批判与反思如果还仅仅停留在师德的层面上,似乎远远不够,在一个讲法制的文明社会,在这个时候用法律来界定才是恰当的。1995年12月12日国务院发布的《教师资格条例》第六章第十九条明文规定: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但是,对于“语言暴力”的具体定义并不明确,许多孩子和家长也缺乏维护自己权益的认识,这就需要通过法律、媒体等诸多方面的共同努力。
《山东教育》的一个编辑说:“素质教育的第一条就是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关注学生的心灵,培养学生的个性。没有尊严,没有个性也就没有了创造性和开拓精神,如果我们的教育培养的是这样的青少年,我们民族还有什么希望?”老师、家长是学生心灵的塑造师,但愿经过我们共同的努力,语言暴力可以远离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