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落实23项法律为民具体步伐的引导意见》中明白提出,各级法院应尽快创建少年法庭大概确定专人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以掩护未成年人合法权柄。未成年证人一样平常可不出庭作证。
《意见》要求,开庭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应当关照其法定署理人出庭,并保障法定署理人充实利用诉讼权利。开庭审理前,必须就开庭步伐等事变向未成年被告人做细致介绍。开庭审理时应当充实听取未成年被告人对被控告究竟、证据及对自己举动性质的意见,保障未成年被告人利用各项诉讼权利。
对不构成犯法的未成年人应当宣告无罪并当庭释放。对构成犯法的未成年人应当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审判未成年人案件,不得对外公开未成年被告人的姓名、住址、肖像及其他大概推测出该未成年人环境的种种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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