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灵施暴”一词是近几年美国的一位学家提出来的。比起“体罚”一词来人们对它可能会陌生得多,不过人们对“心灵施暴”的现象却并不陌生。
在校园里,我们会听到某位老师
对某个学生说:—-你怎么又打人了,我看你是改不掉这坏毛病了,跟小流氓没什么两样。—-以后上课时手不准乱动,再乱动就把你的手剁掉。—-这次考试又是你拖了我们班的后腿,真丢人。
以上三例均属“心灵施暴”现象。从表面上看老师并未对学生进行诸如罚站,扯耳朵等肉体处罚,看不到外面的伤痕,可实际上它对孩子成长所造成的危害,与一顿野蛮的殴打性质是一样的。心灵施暴伤在孩子心灵的深处,明尼苏达大学学家爱基兰德说:“心灵施暴可以将一个孩子的自尊心完全毁灭。”一个孩子没了自尊心,那他怎么会成长为建设祖国的栋梁?
学校是存在的“心灵施暴”现象,起因自然不力,老师本身的“障碍”是一个很主要原因。有些老师或由于学校领导没有正确评价他所付出的艰辛劳动,或由于婚姻子女问题,或由于房子分得不理想等等问题而使情绪失调,很容易将这一情绪转移到学生身上,于是对学生或冷漠、或恐吓、或贬低,而缺少热情、引导和鼓励。冷漠、恐吓、贬低学生是“心灵施暴”三种常见模式。它们的共同点是无视学生的长处,对学生缺乏热情和耐心。
要消除“心灵施暴”现象,老师们必须克服“障碍”。除学校应为老师创造一个舒心的工作氛围外,教师加强个人修养、增强职业道德是克服“障碍”的最根本途径。我想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教师,是不会因为个人有情绪而去伤害孩子的心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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