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13日凌晨,未成年人小虎和朋友到一洗头房去索取钱财。其中小虎望风,其他人持刀,抢得现金人民币690元和电动自行车1辆及戒指1枚。而当小虎被抓拿归案后,居然不知道替人望风也是犯罪。
同年9月16日,小虎被抓获归案。继而被浙江省余姚市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为由向法院提起公诉。“望风也是犯罪吗?我没有动手,不是抢劫吧?”但小虎的行为确实已经构成了抢劫,法院经审理后,鉴于小虎的悔罪态度,判处小虎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五百元。
为了三条香烟,换来九年牢狱。
近年来,浙江余姚法院经常碰到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法制意识淡薄,自我控制力差,是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法庭辩论终结后,每遇到这类未成年人犯罪,余姚法院少年审判庭法官总是会对被告人进行细心的教育和开导,“我们希望他们能够通过这种血一般的教训,能够重新做人,做个社会的有用之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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