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妻回娘家小住,日间王与同事小酌后自归,晚卧席梦思床裸睡,舒适惬意。
晨起,下体奇痒,初挠之未介意。翌日,肿若鼓槌,惊悚。求医。化验血、尿。一套程序毕,费时半日,耗银若干。医阅后诊断:汝性病也!
王如五雷轰顶,少顷力辩。
医正色曰:“汝所为自知矣,何须狡辩,尔等吾见多也,小觑吾医术勿怪!科学怎可疑之?早治可保无虞。”王垂头丧气,由医处置。
同室病友江某,与之交谈。王信誓旦旦,无滥交。江某附耳告知:汝非乱性之人,吾信矣!然可保内人无艳遇乎?王某闻之,面现疑云。暗忖:妻之初恋,恰在娘家,且近年常借托词回家,或旧情复发?何不唤来同查,或可见端倪!
妻闻讯速归,拒不配合且兴师问罪。二人互相攻谴,剑拔弩张,矛盾升级!牵动家族,惊动社会,影响甚广。几欲达到覆水难收境地,眼见家庭解体在即。
父责令王某夫妇立即赴省城复诊,以便定夺。
省城医院一番检查,夫妻二人各项指标正常,性病属子虚乌有,皆大欢喜。经数日,谣言平息。王下体亦自愈。夫妻和好如初,涛声依旧。
某夜,妻左臂奇痒,开灯视之,见一群硕大蚊子扶摇直上。唤夫起而击之。蚊暴毙,污血盈拍。一夜无话,凌晨妻臂隆起,状如夫同。
王某凝眉:“蚊乃医托乎?”
妻讪然曰:“此乃古今奇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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