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医学院毕业十几年后,我在一次出差外省时与金秋巧遇。
那是在一家饭馆门前,一个浑身赘肉的妇女正坐在北京凳上打着哈欠,口腔内数条线状的涎水颤悠悠地溢出……经过的我有些厌嫌正加快步伐,这妇女竟蓦然从凳子上跳起来喊出了我的名字。谈话中几经试探,我才惊讶地认定她居然是我医学院的同班同学——那个娇美婀娜、气质高贵的班花金秋!
说起来,我的初恋就是跟这个女人发生的。
当年,金秋的“闰密”曾放话说金秋喜欢高大魁梧、令女生有安全感的男生。我一听乐坏了,哥们儿个头一米九,端得是虎背熊腰力大不凡,而且还曾徒手擒拿过刨锛队的罪犯嘞!
那季候令百姓闻之色变的“刨锛队”,就是一群鼠辈拿瓦匠使用的叫“刨锛”的工具当凶器,专门在晚上出来从背后袭击路人,顺便实施抢劫。被袭击者重则丧命,轻则终生瘫痪。刨锛队活动猖獗的时期,一到天黑同学们便足不出校。可我不信这个邪,在一个月黑风高之夜翻过学校后墙赶去电影院看晚场。
返校的途中真就让我碰见一个“刨锛儿”。幸好那斯身矬体弱,他在我背后蹦个高抡了一锤子只击中我的肩膀,我反过身几拳便把他打昏了。为这事儿,警方还嘉奖了我和学校。他们宣传的时候没说我半夜离校是去看李丽珍主演的三级片,而把我说成专门为了引诱刨锛队现身为民除害的学生侠客。
自此,我在校园里风光无限,众多女生俨然把我看成黄飞鸿或许文强的化身。若论高大魁梧、令女生有安全感,歇他个菜的舍我其谁?
金秋后来的表现让我相信,她的择偶标准就是冲我说的。
我在食堂吃饭时,她会偷摸凑近,冷不防把一份红烧肉扣进我巨大的饭盆里。没等我反应过来,她已经跑开,回头莞尔一笑——那甜甜的模样似乎在对我说:你要多吃肉,才有力气保护我哟!
再后来,我开始与金秋约会。我们在熙熙攘攘的马路上瞎逛,握着的手湿热湿热的。第二次约会,我们在江边站了大半天,最后还“唇唇相印”了几下。出于男人的本性,我趁热打铁对她进行了一番言语诱导。直至略显羞涩的她,点头同意与我发展更为“亲密”的关系。
那两天,我撒着谎向寝室的兄弟们借钱。并在一个周末去星级宾馆订好房间,点了桌酒菜。
万事俱备,我拨通金秋寝室的电话兴致勃勃地告诉她我在宾馆订了房。所料不及的是,电话那头的金秋像被蛇咬了般嚷道:啊,不!我绝不和你这种人……不!
出于脆弱的自尊心,我当即违心地回击她:你以为我就是为了那事儿吗?我……
没等我说完,金秋残忍地挂断了电话。她急转直下的态度令我在感情上大受挫伤,甚至有种被人欺耍的委屈。年轻气盛的我也不问缘由,便决意疏远她。
毕业后我和金秋选择了不同的城市,从此天各一方。然而随时间的推移,这事竟变成我的一块心病。我常常设想当年如果金秋没有拒绝,我们肯定会走到一起,最终结为夫妻……
此次遇见金秋,我压抑不住就跟她提起了这桩心事。
金秋叹口气说,我那时很喜欢兔子,也跟你提起过,你还记得吗?
那时候,我光顾着考虑如何跟她“亲密”了,谁记这些零头碎脑的事儿呢?!
我说,咱别往兔子身上扯好吗?
金秋歪了下脑袋,说:可不就因为一只兔子呗!你记不记得有一堂药理实验课,你杀了只兔子!之前我还摸过它哩,可你却残忍地杀了它!当时的你让我觉得很血腥、很可怕、完全不顾我的感受……
兔子?是的,这世界上确实存活过一只兔子。
那天我玩篮球误了时间,是最后一个走进药理实验室的学生。我发现讲桌上趴着一只雪白的兔子,老师见到我就递给我根铁棍,叫我杀死兔子取出它的肝脏做一个当时也没咋搞懂的狗屁实验。我扫视同学们一眼,他们都眼巴巴地等着。而金秋则以一种奇怪的眼神看着我。做为“学生侠客”的我自然不可以临阵退缩,让同学特别是金秋失望!于是,我抡起铁棍砸向那只可怜的兔子的小脑瓜……
我摇着头说,真没想到是因为这……
金秋有些脸红,说:现在想想也有点后悔。可我那时——唉,温柔得有点一厢情愿……话还没说完她就低下头若有所思。
我递给她一张名片,假意说日后常联系,转身就要走。金秋一把拽住我说,别急呀,我请你吃顿饭吧。
我说,改日吧!
看来金秋真有诚意,急哧白脸地说:少跟我玩虚的,就今天噢!你不知道我老公可是名厨,他做的红烧兔肉远近闻名哩!说着,也不顾我的惊讶,又冲饭馆里扯开嗓门儿喊道:老公,快杀只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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