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在郑州的街头,我又碰到了比较扯蛋的林风,我已经很不想见到他了,为什么这么说呢?我喜欢的一个姑娘叫何小云,他喜欢的一个姑娘也叫何小云。说白了。也就是同一个何小云。意思就是说。林风喜欢上了我喜欢的何小云,所以。我觉得林风比较扯蛋,所以我很不想见到他,
老实说,我承认我对林风怀有偏见,对他的一言一行都表现出反感和排斥,有时候甚至到病态的地步,譬如,我不喜欢林风成天背着一架琴,在世纪欢乐园门口的假山下,弹一些忧郁恍惚的曲子,仿佛他不这样搞人家不知道他是搞艺术的似的。譬如,我还不喜欢他的长头发,一个经常不洗头的人留长头发,确实让人恶心。譬如,我还不喜欢他那洗得发白的牛仔裤,不洗头光洗牛仔裤能说明什么呢?什么也说明不了。
现在想想,我最后悔的,就是不该带何小云去世纪欢乐园。
为什么这样说?得把时间再往前推一推,也就是我带何小云去世纪欢乐园去玩那年。
那年,何小云十九岁,她生日,我带她去世纪欢乐园去玩,我们一到门口,刚好碰到了在门口弹琴的林风。何小云说去看看吧?我说好。不知什么时候,林风就对何小云说,我喜欢你的素面朝天,是,何小云不喜欢涂脂抹粉。何小云的素面朝天我也喜欢。何小云让我觉得她比现在的任何女孩子都好看。这也许是因为我见识少,还没有见识过什么叫好看。但也有另一种可能,那就是何小云确实比现在的女孩子都好看。当时,穿着干净的何小云,双手插在裤兜里,一直站在暖洋洋的阳光下跟林风说话,还时不时缠着林风要他弹琴给她听。后来,何小云就明显理我少了。我觉得这事真她妈的扯蛋。
记得何小云曾给我说一句话,关于林风的,即:我从来没有想像过会有一个男孩子,能旗帜般地让我感受到出生的温暖和阳光。其中“男孩子”应该指林风,意思是说,林风让她有出生的温暖和阳光的感觉了,当时我的感觉是。这句话像搞笑。根本不切合实际。你想想,林风光弹弹琴能满足何小云什么?是诗意?是情调?是浪漫?还是生理?我觉得都他妈的狗屁,根本不会长久的。于是我就嘲笑何小云的傻,我还接着嘲笑女人的笨,光有身体,没有脑子。我的理解是:林风不务正业。没有钱,现在是卖艺,紧接着的是,可能卖身。
可何小云跟我的理解不一样。
何小云说:我很小的时候,妈妈就抛下我和父亲,和一个有钱的男人跑了,很绝情。后来那个有钱的男人破产了,妈妈也就回来了,我们很高兴。但是后来,妈妈又跟一个有钱的男人跑了,后来那个有钱的男人也破产了,但这次却留给妈妈一大笔钱,让妈妈走了。于是,妈妈就找我们,我和父亲从山东躲到山西,从河北躲到河南。一生都在躲避。但我知道,妈妈后悔了。但后悔了又有什么用呢?
我说,何小云,我会帮你的。
何小云说,你能帮我什么?
我说。我什么都能帮你的。
何小云说,你什么都帮不了的。
在我记忆中最冷的一个冬天里,何小云与林风关系的发展持续升泪。甚至有一天,何小云提出要林风搬来和我与她合租的房子里一起住的请求。没想到的是,我竟同意了。林风搬来那晚,我请他们吃了饭,还和林风以及何小云破天荒地喝了很多酒。至于我为什么要请他们吃饭,为什么和他们喝很多酒,我想可能跟我的预谋有关。这场预谋不大也不小,不简单也不复杂。具体原因,可能就是,我不能想像林风深夜里爬到何小云的床上,去触摸她那异常敏感的十九岁身体,以及这种想像给我的心里和生理带来的微妙变化。
那晚。我把他们都喝醉了,醉得很。怎么形容呢?这里我用的比喻词是“猪”和“泥”,即:林风像头猪,何小云像团泥。结果,我把软得像团泥的何小云抱回她房里,我犹豫了。在这里可以告诉大家,我犹豫的内容是:我要不要扒何小云的衣服?
最终犹豫来犹豫去,我还是把何小云的农服扒光了。
为什么?简单地说,扒,是预谋。不扒,我心里和生理又要起变化。所以扒。
可就在我扒光何小云衣服的时候,奇异出现了。
是这样的,当何小云那雪一样雪白雪白的身子无暇地呈现在我眼前的时候,感觉突然“咣”地一下,就从何小云的身体上发出一道奇异的亮光,在我眼前一闪,我的眼睛一下子就看不到了。具体地说,是我看不到被脱光衣服的何小云了。我几乎不敢相信。但我又不得不相信。这是什么事实呢?说不清楚。我不得不扔下何小云,逃了。雪在身后纷纷扬扬地下。
其实逃了也就逃了,真的。逃,即意味结束,说说后来。
后来有一天,我突然接到何小云的电话。何小云说你还好吗?我说我还好。我说你呢?何小云说她挺好。何小云还说他们已经结婚了,他们,我想,是指她和林风。她还说,他们明年将会有自己的孩子。我说挺好就好,最后。
记得在我爱读书的时候,曾看到过这样的一句话,说,如果将自己的指甲剪下来,然后用纸包好,轻轻许下对朋友的愿望,埋到角落里,你就会如愿以尝。说得真好。
在后来的时间里,我打算把我所有的手指甲都给剪秃掉,用纸包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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