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鬼当家”风险多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父母买房时基于各种原因把房子直接写在孩子的名下,有的为了规避税收、有的为了逃避债务,还有的为子女上学提供便利等等,我国现有法律规定并没有禁止未成年人作为房屋产权人,也并未规定未成年人不能购买商品房。于是在有的房地产交易中出现了这样一种现象:襁褓之中的婴儿,就已经有了自己的房产;坐拥百万房产的业主竟是一个未成年的孩子。但是,这样的“小鬼当家”其实隐藏了诸多法律隐患。
  娃娃房主,买房容易卖房难
  【案例】86岁的李老太太有一套房产,她想在有生之年把房产过户给儿子张林,但是在办理过户前,张林却和妻子李云闹起了离婚,张林害怕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后一旦离婚房产会被妻子分走一半,于是在过户时房产证上写上了10岁的儿子张树的名字。2010年3月,北京房价一路飙升,张林想在这个时候把母亲留下的房产卖掉,再加点钱改善一下居住条件,但是前妻李云得知消息后却打电话给张林:“你想卖房子,没那么容易,这是儿子的房子,你无权卖!”
  【点评】根据《民法通则》第18条第1款的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现代社会中,房产很大程度上承担了投资的功效,其价值已经远远超过了“住”的范畴,而一旦因家庭出现变故或子女上学急需用钱的时候,父母想要处分登记在孩子名下的房产,将会遭遇一系列的麻烦。例如必须证明自身具备监护权、证明处分房产的确是为了子女的利益,还需进行一系列的公证等。而离婚的夫妻一方想要处分登记在孩子名下的房产,还需同为监护人的另一方提交证明手续,如果另一方因心存怨恨而在提交证明手续上加以阻挠,将会让卖房子难上加难。
  拿孩子的房产做抵押,银行说no
  【案例】张先生是一家公司的老总,2006年,爱女心切的他给正在上小学的女儿买了一套商品房。天有不测风云,2010年,张先生的生意遭遇了危机,甚至资不抵债。张先生想将女儿名下的房产为抵押向银行贷款。但是银行在审查的时候发现,房产证是张先生女儿的名字, 银行拒绝了张先生的贷款请求,并告诉他,如果想抵押,必须得证明是为了孩子的利益。
  【点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应依法承担责任。”第四十七条规定:“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对其造成财产损失、损害的,应当依法赔偿或者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张先生把房子登记在女儿名下,就视为已把房产赠与给女儿所有,不能为了自己的生意资金周转而把房子做抵押。虽然实践中有银行忽视房产的产权人这一细节而办理了房产的抵押融资业务,但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公民和法人的法律意识日益增强,银行等融资企业对于贷款业务的法律审查也更加严格,像张先生这种不合规的抵押贷款已经很难获得通过。
  夫妻离婚,孩子的房产不能分
  【案例】陈爽和郭丽丽2001年结婚,2003年生了女儿小艾。陈爽夫妇2004年在北京市买了一套住房,两人商量房子终归要留给女儿,干脆把房子登记在女儿名下,以避免以后可能要开征的遗产税。但是好景不长,2009年,小两口闹了离婚,还为了孩子的抚养和房产的归属争得不可开交。陈爽称房产是自己父亲出的首付,而且婚后一直是靠他的工资还贷,应当将房产判给他,女儿也归他抚养。郭丽丽也不甘示弱,说房产是两人的共同财产,应依法分割,女儿现在才6岁,跟随母亲生活比较合适。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房产证登记的名字是小艾,那么该房屋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分割。综合双方的经济条件和其他情况,小艾由母亲抚养较为合适。最终法院判决小艾由母亲抚养,驳回了陈爽关于分割房产的诉讼请求。
  【点评】房产证是证明房屋权属的证件,在没有其他证据证明房屋的真实权属情况和房产证上显示的不一致的情况下,房产证上登记的所有权人即视为房产的所有人。父母出资购房将房主登记为子女的名字,那么房产就归子女所有。夫妻离婚时分割财产是分割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的共同财产,不涉及子女名下财产的分割。而事实上,离婚的夫妻,谁取得了子女的抚养权,谁就可以事实上使用该房屋。所以,孩子拥有房产,会造成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遭遇困境。
  房子给了孩子,老人赡养遇尴尬
  【案例】2005年,老孙夫妇在北京买了一套房产,房主的名字登记为正在读大学的儿子孙刚。孙刚大学毕业认识了一个姓张的朋友,小张游说孙刚跟自己合伙做生意。孙刚跟父母商量后遭到了强烈的反对,但是他一意孤行,自作主张将房屋抵押了出去,从银行贷到一笔钱,并把钱交给了小张。但是半年后,两人生意没做成还把所有钱也都赔了进去。孙先生夫妇落得无家可归。老两口一怒之下将小张起诉至法院,要求他还钱。法院经审理认为,老孙夫妇的儿子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利处分自己名下的财产,他们要求小张返还房钱没有法律依据,最后驳回了老孙夫妇的请求。
  【点评】按中国人的观念,给孩子留下一套房产是天经地义的。所以很多父母将房产登记在孩子名下,但是一旦孩子成年之后,房产便不被自己所掌控,一旦发生变故,或者掌控房产的子女不孝顺,老年夫妇便会失去赖以生存的资本。
  结语
  父母将房产登记为孩子所有,还会对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不利影响。未成年人在生理与心理都处于发展期,在这个时期,在物质上过多的资助可能会助长孩子的依赖思想和攀比心理,甚至导致孩子成年后缺乏奋斗精神,不思进取。因此,父母在将孩子登记为房屋产权人时一定要谨慎,切莫聪明反被聪明误。
  责编/张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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