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我通过家政公司介绍到一户人家做保姆,双方说好工资是2500元,但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中秋节和国庆节,我认为自己作为劳动者,有权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规定的休假或者三倍工资,但是那户人家不同意。请问我的要求有法律依据吗?
答:
法定节假日及加班工资规定系我国《劳动法》中的规定,只适用于劳动关系的人群,比如公司员工等。保姆与雇主之间的关系属于雇佣关系,并不是劳动关系,不适用《劳动法》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及加班工资规定,只受雇佣合同的约束。除非保姆所在的家政公司实行员工制,且该保姆与家政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成为全日制员工,否则法定节假日及加班工资规定无法覆盖保姆这一人群。建议你与雇主协商此事,确定每月正常的休息天数,以及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工作的报酬,并将协商结果通过合同明确约定,避免以后再出现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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