悄然的泪,不是委屈而是忏悔

  婚姻有时候会进入平淡期,寡味,让人沮丧,这是最让女人忍受不了的。因为她们喜欢幻想、喜欢虚荣、喜欢甜言蜜语,喜欢营造一种情调。只是,在婚姻外走这条路,是多么如履薄冰,不堪重负……

  

  倾诉者:万方 33岁(外企财务)

  

  他一再问我:“你最近到底是怎么了?”我终于没有忍住,将所有的对婚姻的不满和郁闷都倒给了他。

  

  在旁人眼里,我的婚姻是幸福的。老公是一家大公司的经理,收入高,人也长得帅气,有房、有车,还有个5岁的女儿,该有的都有了。可是,幸福只是别人所能看到的表像,张爱玲说,人生不过是一件华美的袍子,里面爬满了虱子。婚姻何尝不是如此!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和老公之间的交流越来越少,他总是有无穷无尽的加班和应酬。我让他陪我逛街,他说没这个体力;我说和他一起带女儿出去玩,他说累;我问他你有没有觉得我最近胖了,他说还好啊,再问,他就说,都孩子她妈了,你还想怎么样啊。这样的生活让人有种无力感。

  炜是我的高中同学,我们的关系有点特别,坦率地说,是暧昧。我们原本有可能成为一对的,后来出于各种原因,在还来不及捅破那层纸的时候,就分开了。我们在不同城市工作、结婚,生活了下来。他每年都会到我这里出几趟差,他说,如果不是因为你在,我根本不需要每次都来的。我的生日他从不会忘记,而且总是在凌晨时分给我发短信,他说永远要做第一个祝福我的人。他是有妻子有儿子的人,我也有家有室,而且我明确地告诉他,我爱自己的老公,他一切都明白,可依然这样做。我无意去揣度炜的心思,但这样的“追随”于我来说很受用。我想,这就是女人所谓的虚荣心吧。炜每次来,我无论怎么忙,都会精心打扮一番,然后陪他去吃个饭,不过也仅此而已——这些,老公都知道,他不反对,也不怎么过问,做多就淡淡地说一句:“你老朋友又来啦?”

  当婚姻幸福时,其他异性的关怀只是生活的点缀,而当婚姻亮起红灯的时候,这份别样的关怀就成了一盏黑暗中的明灯,尤其的显眼夺目。我深夜长时间挂在QQ上了,我把我的MSN头像换成了灰色的,我的博客里常常出现“烦”的字眼,炜都知道得清清楚楚,至少比我的老公要清楚得多。他一再问我:“你到底是怎么了?”我终于没有忍住,将所有的对婚姻的不满和郁闷都倒给了他。

  炜开导我说,男人嘛,忙起来总归有点身不由己。然后他半开玩笑地说:“你啊,脾气总是硬邦邦的,估计对待老公的冷淡也没有几招。”听了这话,我自然不服气,说:“你怎么知道我没办法,其实我招数多着呢。”于是,我一个个说我的招数,他则模拟我老公的身份,见招拆招,交我哪些可用哪些不可用。和他说话,我尽可以发嗲、狡辩、装腔拿调……他从不会说什么重话,只会迎合我。聊着聊着,我们的谈话自然就涉及到了性。起初我还觉得有些尴尬,但后来也就坦然了,都是成年人了,聊这样的话题也没有什么大惊小怪的。

  尽管炜的建议没有起到什么作用,但我和他每天在网上聊天的时间变得越来越长。有时候,当我带着微笑和炜告别,然后依依不舍地关掉电脑后,我会问自己,我们这样正常吗?但不正常又怎么样?反正老公又不想过问,他又不在乎,我恨恨地想。

  

  他说,记得吗,10年前我们就曾经这样躺在一起过,我想吻你你却不答应,我当时做了君子,现在我依然可以。

  《阿凡达》热映的时候,我兴冲冲地问老公,要不要买两张票去看电影。他算了算日子,说:“不行,这周都很忙。你找个朋友去看吧。”我的心情一下子落入了谷底。那天,我把MSN的昵称改为“征人看电影”。炜看到后,给我发来短消息:“我是来应征的。”我笑了说,别逗了,你又不在上海。他说,只要你一句话,我立即过来陪你。我顺口就回了一句,好,你来吧。

  原以为是一句玩笑话,没想到第二天一大早,我就接到了炜的电话:“我已经到了,今天有空吗?我去排队买票。”我比任何一次都愿意!我心里默默地说到。中午,他来找我,和我一起吃了顿中饭,然后给我展示他花了一个上午排队买到的两张电影票。我打趣他:“我怎么觉得你是世界上最悠闲的人啊。”他摸摸下巴,嘿嘿了两声,说:“为你偷得半日闲还不容易吗?”

  都说女人是“耳朵的动物”,这一点也不假,如果老公现在每隔一段时间还能对我说上一些体贴的亲密的话,或许我对炜的示好会有一些免疫力吧。可惜的是,我没有任何免疫力。

  我跷了班跟炜一起去看电影。电影院里,当银屏上的杰克追随着美丽的娜蒂瑞进入纳美部落时,炜轻轻地拉住了我的手,我想悄然抽回,但他一直握得很紧。于是,我便没有再动,将手交给了他,和他手握手一起看完了电影。

  从电影院出来,已经很晚了。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和炜一起去了他的酒店。一进房间,他就紧紧地抱住了我,然后唇雨点般地落在我的脸上。我用尚存的一丝理智做了一个判断:今晚,女儿在我妈妈那里睡,而老公通常是不加班到凌晨不会回家的,我可以没有任何顾虑地自由支配这个夜晚。

  当炜的唇在我身上游离,到达我的腹部时,突然顿了顿。停顿的时间很短,但是,我感觉到了,那里,是一道粉色的类似蚯蚓般的疤痕——5年前我生女儿做的剖腹产手术留下的。如果换成是老公,他就不会这样。曾经,他每次都会很细致地吻这个地方,我问他难看不难看,他说,怎么会呢,这是世界上最伟大的痕迹。

  我的身体瞬间冷了下来,重重地推开了炜。他抬起头来看着我,摇了摇头,站起身来,把跌落在地上的被子拾起来,盖在我身上,然后去了卫生间。出来之后,他躺在我的身边,轻轻地抚摸我的头发,用沙哑的声音说,记得吗,10年前我们就曾经这样躺在一起过,我想吻你你却不答应,我当时做了君子,现在我依然可以。这样的情话,让我沉沦。我主动吻住了他。于是,该发生的还是发生了……

  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心里突然变得很乱很乱。炜说,我送你。我说,不用了,我想一个人回去。那一刻,我迫切地想回家,这种感觉跟一场策划了许久的旅游很像,在旅游没有开始前,充满了期待充满了想象,到了旅游的最后一两天,再美的风景也敌不过家对你的召唤。回家,只有家才是最舒适和最安心的地方。

  

  这便是他的态度了。但是我呢?我爱炜吗?我很迷茫,我只知道我从来都没有想过要离开老公。

  很多人都说,女人善于掩饰自己的感情,如果有了外遇,也往往能够在丈夫面前不露痕迹。炜来上海“出差”的次数在增加,每一次,我都非常小心,以老公目前的状态来说,他不可能察觉到任何蛛丝马迹。但是,我内心的负疚感在日益加深,时常在心里问自己,我是一个坏女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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