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晓松为什么怕说家庭
我特别怕说家庭,跟我家庭毫无关系,家人没人干这个,我弹琴卖艺,再说,当时我也没干这个,我是导演在拍广告谋生,音乐就是弹琴给姑娘听,草地上大家喝酒用,结果被人录下来拿给大地唱片,我师傅黄小茂就找过来了。家里知道的时候,《同桌的你》已经满街满地唱了,父母也都是留洋的,毫不传统,对此没有人说什么,再说也不用他们支持,我自己的生活已经靠拍广告很好了。
19岁,我在大学一年级,当时人很脆弱,多愁善感,无以抒怀,就写歌。现在想起来特别恶心,你都别用书名号,那都不算一首歌,叫“逃出城市”,哎呦,好恶心……那都不算作品,就是习作,当时还是有种模仿什么人的痕迹,至于模仿的是谁,太多年我都记不得了。当时没人把这个当事业做,就是写着玩,下酒用,高校很多学生都在写歌,清华里头,从宋柯到我都在写。——这是高晓松对记者的答问。
记者问:有多少人在草地上唱歌啊?有姑娘因此对你产生好感吗?高晓松答:一二十人,女生越多的学校写歌的越少,特别明显。对我有好感的女生那有的是!不过最多的是宋柯,宋柯特别有范儿,他占据了姑娘资源的90%,特别崇拜,我们都以跟宋柯喝酒吃涮羊肉为荣!那时候姑娘喜欢的人就是弹琴、打架、踢球的,宋柯是清华校队的主力后卫,而且弹琴可是唱到中央电视台去了,虽然抹着红脸蛋儿,孙国庆还唱过他的歌,一个学生的歌能给歌星唱,那时候很厉害了。主要是姑娘那时候也不以貌取人啊!
记者问:老狼在央视转播的1994年北京大学生毕业晚会上唱《同桌的你》大火,你当时在干吗呢?高晓松答:当导演拍广告,我没觉得音乐人是能做的一个行业,我当时就想挣些钱,觉得大概当导演不需要童子功,就去拍广告了,但忽然间我就成了“著名音乐人”,这也挺好,反正做音乐拍电影写字都是我喜欢的事儿。我所有喜欢做的事都做到了,除了恋爱和旅行,那些事都换成了名利,我也觉得老天是太够眷顾我,也许看走眼了。老狼的妈妈是专业出身,广播艺术团团长,当时反对老狼唱歌,不过过几个月之后就听他妈妈接电话说“我们老狼三百块钱可不行,这哪能去”,哈哈,成经纪人了!当时好多人都觉得我和老狼就是一个人。我有一次路过公用电话亭,听的清清楚楚一个人说,“我在北京比你清楚,老狼就是高晓松的笔名”,还有一次,老狼开车违章,警察看到他就愣了,直呼:“哎呦,高晓松”……大家分不清我们不是因为我们俩长得都难看,而是他唱我的作品特别贴心贴肺,我们一起成长,特别多共同的感受,他唱歌的时候我也常觉得是我自己唱的。
原载:《现代家庭》20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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