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佳节,女友却在酒意的冲动下与我联系,说长跑七年,男人仍没有结婚的意思。我当然不分青红皂白痛骂渣男,不料女友立刻发挥护犊子的圣母作风,道:“怪不得他,他是不婚主义。”
那她呢,打算一直这么耗着?她弱弱地抗辩道:郑伊健也是不婚主义,所以跟梁咏琪、邵美琪都没下文,可他最终还不是结了婚……
我居然,很没心肝地,笑出来了。
我第一次听说“不婚主义”,是一位大哥给我讲他的浪漫史:在飞机上邂逅一位女孩,攀谈之下发现,他是理科生,她也是;他爱花爱狗爱小说,她也是;他持不婚主义,她也是。志同道合,绝不能错过,两人互换联系方式,几个月后就结为伉俪。
大部分人一生中总有个阶段是不婚主义:自由多珍贵,打小住惯的家多温暖,呼朋唤伴到处游荡多快乐,谁想找人把自己束缚起来?做饭妈妈来,做爱女友来,暂时不想当爹,除此之外,想不出婚姻还能给予什么。
慢慢的,妈妈就老了,性不那么值得痴迷,有人能一起说说闲话散散步,比颠凤倒鸾更令人期待。找玩伴容易,瞬息万变的千面女郎到处都是,但找一个伴侣,长途跋涉时与你共提一件行李,你哭泣时帮你擦泪,你喜出望外时,她提醒你不要生悲;你在她面前不用说谎,倦极可以不顾形象地倒头就睡……好难。
好兄弟们都为人夫人父,你偶尔提及下三路话题,他们会递你眼色;火辣小野猫们,要么成为人家的贤妻良母,曾经的活泼伶俐全变成精明能干;要么被命运摧残得失去本色,凌厉狠辣得谁也占不着她便宜。你还想玩?找谁去?
是的,男人都是要结婚的,多少中年浪子心甘情愿投入这爱情的坟墓。可是,会不会娶那个一直陪在他们身边的女人?难说。反正,齐秦没娶王祖贤,秦汉没娶林青霞,张艺谋没娶巩俐,渣男不想娶我的女友。
在爱情兵法里,再没有比Timing更重要的因素了。她们如此之好,却出现在男人不想结婚的年华,男人乐意与她们消耗青春,坐在后半夜的山坡上数星星,但要一辈子每天睁眼看到的都是她,总归有点儿不甘心。
要走过多少路才能称为男人?要爱过多少人才会懂得每一段恋情的大同小异?过来人全知道,但要成为过来人,需要时间。
我对女友说:男女生来不公平。七十岁之前,男人任何时段幡然醒悟,都来得及结婚生子。而女人,现代医学再突飞猛进,四十岁之后生宝宝总需要奇迹。所以爱情长跑并不是女性适合的运动项目。
别说男人的时间也是时间,这就好像:你有五百元钱,他有一万元钱,你们以AA制吃完一顿一千元的海天盛宴,到最后,他还剩九千五,你已倾家荡产。所有恋爱成本中,对女人来说,最昂贵的就是岁月。
春天递过去的扇子,人只会搁置一边,等夏天来临已经蒙尘不堪;饱腹时的蛋糕,顶多咬一口,真到了饭点,已经板结发硬。与其与“伪不婚主义者”虚度年华,不如及时止损离场,与一个“想结婚”的人,好好寻觅锦上添花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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