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嘉庆年间,有位给事官叫李乐,清正廉洁,刚直不阿。有一次,他发现科考舞弊,立即写奏章给皇帝,皇帝却对此事不予理睬。李乐又面奏,皇帝被惹火了,传旨以故意揭短罪把李乐的嘴贴上封条,并规定谁也不准替他揭。
嘴巴被封,不能进食,这就等于间接地给李乐定了死罪。这时,旁边站出一位大臣,走到李乐面前,高声责骂道:“君前多言,罪有应得!”一边骂着,一边“叭叭”地给了李乐两记耳光,封条当即就被打破了。由于他是代皇帝责骂李乐的,皇帝自然不好怪罪于他。
其实,这个当众责骂并掌掴李乐的不是别人,而是李乐的一个学生。关键时刻,这个聪明的学生“曲”意逢迎,巧妙地救了自己的老师。不妨设想一下,如果他当时一门心思地只想着救自己的老师,而不顾“龙颜大怒”的情势,犯颜“直”谏,恐怕非但救不了老师,自己也要落得个“犯上”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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