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唐 京 来源:《黄金时代》2011年第6期
我国实施的醉驾入刑,相比于其他国家,仍算不上最严厉。
在美国,酒后驾车一经查实立即逮捕,并列入个人档案。有的州甚至将醉酒驾车以“蓄意谋杀”定罪、醉驾者会被带到医院,专门看护事故受害者,还要看驾校播放的醉酒驾车造成的惨不忍睹的交通事故片。美国加州甚至规定,屡教不改的醉驾者还要参观停尸房,让他们看车祸中死者的残破尸体,希望他们从此警醒。
日本对酒后驾驶的处罚还有“车辆提供罪”“酒水提供罪”及“同乘罪”等新罪种,规定凡是向酒后驾车的司机提供了车辆、酒水的人以及车上乘客,都会被“连坐”定罪。
在英国,酒后驾车发生事故者将终身不能驾车。
德国对酒后驾驶的处罚据累加次数而升级,最严重的情况下,驾驶员将被终身禁驾。更重要的是,一旦在德国被禁驾,在欧洲其他国家同样不能驾车。
在土耳其,对酒后驾车的驾驶员,由警方将其押送至城外20公里的地方,然后强迫其步行回城。
波兰警方抓到醉酒驾车的司机,就把池们的姓名、年龄、所驾驶汽车的型号和牌照、被扣地点、近照等资料,都上传至警方专设的网站,再发给全国各大报刊,在指定的版面上曝光、这对司机今后找工作、做生意都会有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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