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多数的老百姓眼里,法官是“会说话的法律”。如何在运用法律查明案情的同时,善用心理学化解“死结”,成为市一中院正在开展的新尝试。昨天,该院向每名法官颁发了《诉讼心理学的原理与应用》一书,相关的实践已在该院成为一个新课题。
日前,陈老太给一中院寄来一封感谢信,表示虽然二审法院没有支持其上诉请求,但是法官岑佳欣重事实重证据,让她心服口服。
陈老太年近八旬,女儿邵阳与夏燕飞原为夫妻,后来经法院判决离婚。坐落于本市东绣路的两间房屋以邵阳名义于双方婚前购买。
2006年4月到2008年2月期间,邵阳分别向陈老太出具18张借条,以归还房贷及支付物业管理费为由,借款11万余元。后来陈老太与丈夫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要求邵阳与夏燕飞各半归还借款近10万元,余款由邵阳个人归还。原审法院判决邵阳和夏燕飞各归还陈老太夫妻借款2.34万元,邵阳还需归还陈老太夫妻1.255万元,驳回了其余的诉讼请求。陈老太夫妻不服原判,上诉到市一中院,法院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法官到底如何让败诉者心悦诚服?原来,岑佳欣法官运用心理学,先根据陈老太的性格特点,让她换位思考,体谅女儿及前女婿的难处;但同时也对陈老太的处境充分关心和理解,让她的女儿设法和母亲沟通,关爱母亲。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都退一步冰释前嫌,最终化解了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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