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家庭与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心理的成因

  近些年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明显增多,违法犯罪率呈明显上升趋势,据不完全统计,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下期与上期相比,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人数成倍增长。造成这一现象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在社会环境日趋复杂的情况下,少数家庭环境不良,父母教养态度不适。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如何塑造未成年人,是全社会的共同课题,而家庭,作为未成年人成长的温床,对其成长,作用至关重要。因此,本文试图从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心理的成因入手,阐述家庭在其中的作用。

  一、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心理探幽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呈蔓延之势,其作案心理及主要类型有如下特征:

    1、案发的突然性,心理上的长期被压抑性,主要表现在故意伤害、杀人、投毒、放火等严重刑事犯罪上,此种犯罪占整个未成年人犯罪的10%左右。

    有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一旦发生,许多认识他的人都觉得很意外:“怎么会呢?好孩子,一向都挺听话的!”很多人会这么说,然而事实是如此。如浙江的一个中学生,将十分关注他学习的母亲杀死,四川的一个学生,将仅仅只嘲笑过他一句的老师给杀了,还有武汉一个仅仅13岁的幼女,因母亲不道德的行为,而将母亲和弟弟毒死。这些事情看似发生得很突然,其实在当事人幼小的心灵中,都有一个较长的酝酿过程。如杀害老师的15岁学生小强,他的家庭经济比较困难,父亲是四川北部一个古油矿的下岗工人,母亲农转非,上还有两个姐姐,他在家是一个老实本份的孩子,只是成绩不怎么好。有一次,他在课堂上耍小动作,老师便提问他,他自然答不上,老师于是批评他,“你要再不努力,就只能象你的父母一样,卖馒头!”老师不恰当的批评,在小强心中激起了被侮辱的轩然大波:你侮辱我可以,但绝不可侮辱我的父母!本来就因父母社会地位低微,家庭经济困难而深感自卑的小强,被老师当众揭 “伤疤”,一种强烈的复仇心理萌生了。有一天课后,他看到老师的钥匙遗忘在讲台上,便偷偷地装进自己的兜里,一种想要偷个痛快兴奋,使他经常注意老师的动静,有天晚上,老师全家外出赴宴,他便趁机开锁进入老师家,谁知,老师因身体不适,提前回家,看到躺在床的老师小强突生恶念,他冲进厨房,摸起菜刀,就朝老师乱砍,砍着砍着,老师十多岁的女儿买药回来,躲在门后的小强又持刀对其一阵乱砍,仅仅十几分钟,两条无辜的生命被小强残忍地夺去。

    事情发生以前,有谁会想到小强会瞄准盗窃以至杀人?甚至专门搞侦查的老手没有联想到。未成年人的突发性案件,一般来说有两个特点:第一,实施作案的未成年人,其心理一般都有长期被压抑,被扭曲的经历;第二,一旦作起案来,相当冲动,并不计后果。生活在大城市的小强,经济的窘迫,父母的悲观态度,以及同龄孩子的优越感,造就了他自卑、内向的性格,并逐渐被扭曲,老师一句不恰当的批评,就如一根导火线,点燃他的窝在心中的一团火,在长达半年的酝酿中,他终于找到了机会,但在最终行动时,因意外情况的出现,为不被人知晓,竟杀人灭口,将复仇的意图推动了极端。试想,如果小强的家庭环境因素较好,父母能及时引导孩子,小强怎么会走上灭绝人性的道路?

    2、作案的团伙性,心理上的不安份性,群体性。主要表现在以财物为目的和以好胜刺激为目的的违法犯罪上。

  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这在未成年人身上表现得更为突出,他们喜欢以合群性来确定自身的形象,当一些贪图物质享受,或崇尚英雄主义,或逃学,或被某个圈子所排斥的未成年人聚到了一起,他们的不良倾向就会逐渐加强,由于他们涉世经验不足,作案伎俩和能力有限,大部分未成年人选择团伙作案,并且喜欢选择盗窃、抢动等以获取财物为目的的违法犯罪,以满足物资上的欲望,选择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以满足其精神上的刺激,这两类违法犯罪占到了整个未成年人违法罪的60%以上,特别是以获取财物为目的的违法犯罪,占了50%左右。

    如有一个20多人参与的犯罪团伙,首先源于四个初中刚毕业的学生,他们身处城市郊区,正是那种大事干不来,小事不愿干的年龄,无所事事的他们,整天混迹于闹市,他们羡慕城市的灯红酒绿,想想自己身无分文,就打起了趁黑夜抢动外地司机、货主的主意,几次下来,竟然频频得手,数额可观,于是这个抢劫团伙的名声在一些不安份的未成年人中迅速传开,短短两个月,就聚结了20多人,连个别在校学生按捺不住,参与进来。

    其实,对未成年人的心理倾向,其家庭是知道的,因为他们的外在表现无外乎是这些:喜欢与一些游手好闲的人结交,喜欢有事无事泡在外面,晚上不愿及时归宿,手中有多少钱就花掉多少钱,不大愿意学习,等等习性。所以在未成年人的这些不良习性刚刚露苗头时,能否及时掐掉就相当重要。

    3、作案的随意性,心理上的强烈逆反性。主要表现在侵犯财物的违法犯罪及导衅滋事上。

    15岁的少女梁小春,本来是个好学又内向的姑娘,12岁那年,父母离婚,不久,父亲再婚,小春敏感的心,接受不了这样的事实,她以仇视继母的态度来表达对母亲的思念,继母女关系越来越糕,父亲过问两次,见没有效果,也不再干预,于是,继母以经济制裁的办法来降服小春,但小春就是不肯就范,你经济封锁,我就偷你的东西,偷不到,就打着父亲的幌子,向亲戚朋友借钱,继而发展到盗窃、诈骗,最终被送进劳动教养所。一个好端端的姑娘,就因家庭的变故而在教养所开始了她的人生。

    一些被溺爱或被经常打骂的孩子,也很容易造成强烈的逆反心思。被溺爱的孩子,如果某个强烈的愿望得不到实现,他可能就会采取极端的方式,要么采取不合理的手段夺取,要么采取毁坏家人心疼的东西来进行报复,更有甚者,他可能利用你心疼他的心理离家出走。如果是经常被打骂的孩子,他极有可能故意朝着你打、骂的方向发展,所以一旦造就了他们的极强的逆反心理,他们就极容易将逆反心理发泄出来,首先发泄在家庭,逐渐发展,社会也将成为他们发泄的对象。

    4、行为的盲从性,心理上的不以为然性。主要表现在卖淫、吸毒及侵犯财产案件上。

    未成年人好奇心强,可塑性大,易受暗示,善于模仿,但识别是非、控制、监督自己的能力和意志较弱,因此往往把一些不良宣传和染有不良行为的人物作为自己心目中的崇拜的偶象而予以效仿。由于父母和子女之间天然的特殊关系,父母的各种不良恶习,可能会给子女以暗示的影响,并刺激他们模仿大人的不良作为去行事,在幼小的心灵中,种下不知羞耻的祸根。

    众多的卖淫、吸毒的未成年人,就是因为家庭的影响才走上这条耻辱的道路,少数犯罪的未成年人,也是由有犯罪恶习的家庭成员带上路的。如卖淫女贾XX,因其父亲搞婚外恋,母亲便经常找父亲吵架,她既看不惯父亲的行为,也忍受不了母亲没完没了的吵架,刚满15岁,她便外出谋生了。她能干什么呢?当带她走的同村人动员她做卖淫女时,她考也没考虑就答应了,因为父亲不道德的行为已在她的心目占变得无所谓了,因此她对自己卖淫的行为也变得麻木不仁了。
    被送进劳动教养所的少女季某,她之所以走上盗窃的道路,也 “归功于”她的父母。还在6、7岁的时候,有一天晚上,李某醒来,听见父母谈话,父亲对母亲说偷来了一大笔钱,不知藏在哪里。就因为无意听到父母的谈话,致使李某产生了不良的心理,以为钱是可以偷来的,不久,就试着在一个老太太兜里偷了10元钱,以后胆子越来越大,父母发现她的行为,也不加以阻止,以致酿成她一生的不幸。

    二、 家庭在未成年人成长中的重要作用

    因家庭与未成年人的天然联系,家庭对未成年人的教育,较之学校社会教育更直接,更有效,因为未成年人尚不稳定的心理现象,需要一个健康的环境,在我国现有的国情下,只有家庭才能够全面提供。

    我们所处的社会大环境,日趋复杂,在社会基本稳定的情况下,各种不良现象渗透其中,城市中随处可见的电子游戏厅、充满着暴力与色情的录相厅,以各种名目出现的暗藏卖淫的店子,以及隐藏的吸毒贩毒暗流,还有相当部分家庭蔓延的麻将气息,大众传媒对不良影响的渲染,道德制约力的下降,等等,无一不象毒害人类心灵的毒流。而未成年人尚不稳定的心理,很难区分、辩别熟是熟非,加上强烈的爱恨倾向,薄弱的自控能力,很容易走上人生的歧路,在未成年人的成长过程中,未成年人的各种心理特征都会通过大量的日常言行表现出来,并且绝大部分是自然的,无遮掩的表现出来,与其朝夕相处的家庭成员就能全面、及时地辅捉到其心理变化的特点,了解其生活习性,能够不失时地引导未成年人,鼓励其好的倾向,矫正其不良倾向,培养其正确看待不良现象的 “免疫”功能,全面塑造未成年人的,可以说,家庭教育较之学校、社会教育更重要,因为家庭注重的是个体,学校、社会着重的是群体。

    从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地原因与背景看,发生在单亲、破裂、不道德等不健全家庭以及教养不妥家庭的占绝大多数,充分说明家庭教育的重要性。

    三、 改善家庭环境,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从宏观的角度讲,预防违法犯罪,最基础的东西就是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因为在未成年阶段,如果 “塑造”成分含有违法犯罪的因子,所谓 “少若成天性,习惯成自然”,他一生或多或少都会受这种因子的困惑;从微观角度讲,一个家庭,为社会输送的是一个不好的或犯罪的人,对于一个家庭来说,是一种永远地痛,也是一种耻辱。我国现在的家庭,存在着许多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因素,因此,必须从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角度出发,改善家庭环境。

    1、营造乐观向上的家庭气氛。

    古人说得好: “养不教,父之过”,家庭的教育是通过言传身教来实现的,我们过去对家庭教育的作用过于忽视,有些人把教育孩子的职责交给学校和社会,家庭教育可有可无,或者只起一点辅助作用,这种看法完全脱离现实。从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家庭背景可以看出,家庭对于一个孩子的健康成长相当重要,只有在乐观向上的气氛中,才能引导未成人有一个健康的心态、热情,充满理想,奋发图强。

    2、了解孩子青春期心理特点,掌握其心理变化规律,适当加以引导。

    处于青春期的孩子,也就是从11、12岁到14、15岁的孩子,其特点是敏感、好奇、喜欢模仿、爱冒险,自我增强,但辨别、控制能力不强,如果引导得当,特点就是优点。比如他们思维敏捷,吸收新鲜事物快,可以引导他们创新;从喜欢模仿渐渐地可以逼近创造,爱好冒险可以引导他们探索未知世界,如果缺乏指导或引导不当,这些特点就很容易成为缺点,而一旦成为缺点,他们就很容易受到拜金主义和性自由等思潮的冲击,易吸收暴力、色情、毒品等有害东西,而且还容易掌握作案方法。

    3、社会应给予不健全家庭特别的关照。

    不容否认,现在社会的道德制约力已明显削弱,对待孩子的教育大多年轻夫妇是 “各人自扫门前雪,哪管他人瓦上霜”,对于健全的家庭来说,这种做法可能没什么异议,但对于不健全的家庭来说,还应改善,因为在不健全的家庭里,有的是无能,有的是无力,有的是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疏于管教小孩,这就需要外界的援助,邻里乡亲、亲朋戚友,以及老师,同学,在孩子需要的时候拉一把,帮一把,有时候会是那么一个不经意的小忙,却将孩子人生歧路上拉回来。

    4、学校教育弥补家庭教育的不足。

    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是相辅相成的,特别是对那些家庭教育不良的,学校应多了解学生的家庭背景,研究执行有效的补救措施,及时弥补家庭教育的不足,引导学生接受积极的影响,防止和减少消极的影响,帮助他们克服生活上和学习上的困难,增强其自信心、进取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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