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一方公积金按揭买的房子,是共有财产吗

  问:

  我与祝某是大学同学,毕业后我进了国家事业单位,他进了外资企业。婚后不久,我们攒足购房首付款,以按揭方式购买了一套住房,产权证上写的是双方的名字。我们用我的公积金办理了贷款,贷款期限为30年。有家有业了该好好过日子了吧,他却一点儿也不知道珍惜,居然背叛我搞起了什么职场恋情,结果当然只有离婚。可他竟然想分割用我的公积金贷款买的住房,我当然不愿意。请问:用夫妻一方公积金按揭购买的房子,是共有财产还是个人财产?

  答:

  对于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的住房,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法律上是没有争议的。相关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就是说,那套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丈夫享有与你同样的权利。

  法律上的事情算是弄清了,思想上的疙瘩却未必就此解得开。居家过日子,不知道你们夫妻之间是如何理财的,你丈夫的收入是不是交给你一并掌管,如果都上交,那么你的收入是共同财产,他的收入也是共同财产,分割时一碗水端平,让步让在明处,吃亏也吃在明处,倒还好说。可如果你丈夫的收入由他自己掌控,那么他有多少钱财,你就搞不清楚,离婚时他自然也不会坦白交待,如此,他的收入虽然在法律上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却无法分割。而你的公积金,由于用来按揭买房是藏不住的,你丈夫要求分割,法律就无法阻止。这样,就造成了事实上的不公平。

  如何消除这种不公平?唯一的办法是调查清楚你丈夫有没有“私房钱”。实在调查不清楚,而你丈夫又拒不坦白的话,就没有什么好办法了。那时,也不妨想开些,既然感情已经破裂了,又何必斤斤计较钱财的得失,而影响自己去追求未来的幸福生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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