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止家门内的罪恶

  家庭暴力在持续制造着冤魂。

  2009年10月19日,北京女子董珊珊死于丈夫致命的殴打,行凶者却仅仅获刑6年6个月;2010年1月,广东湛江年轻的女护士张晓风断然撒手人寰,冰冷的尸体上遍布家暴伤痕,而她的丈夫至今逍遥法外。

  不仅如此,对于家暴程度较轻的案件,法律的惩戒也近乎轻描淡写。

  现有法律规定,离婚诉讼中,因家庭暴力和第三者插足,对无过错方的补偿合计不得超过5万元。广东省妇联权益部王律师遗憾地说,据她所闻所见,实际补偿最高只能拿到2万元。

  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

  本期《维权行动》,我们采访了两个案例,第5″是为了提醒与警戒世人,家庭暴力造就的悲剧从未停止,它是社会肌体上的毒瘤,是灵魂深处触目惊心的伤痕;第二个是为了借鉴经验,介绍了国外对于家庭暴力的全民抵制、完善的法律法规和社会公益机制如何最高效地保护隐性受伤害的人群。

  然而,关于家暴的话,却远远没有说完。

  我们将不懈关注,不懈鼓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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