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姗老师,你好!
我丈夫去世5年了,去世的时候只有50岁。婆婆一共生了6个孩子,我丈夫是老大。我公公早年是蹬三轮车的,后来腰扭伤了,干不了重活。于是,丈夫初中毕业就进厂当工人,挑起了家里的重担。婆婆常说:“老大是家里的顶梁柱,你们几个弟弟妹妹的学费生活费,用的都是他的钱。你们要有良心,可不能忘了你大哥。”丈夫在世时,在弟弟妹妹中威信很高,我们这个大家庭也非常和睦,几乎每隔几个星期就要相聚一次。有时在婆婆家聚,有时是兄弟姐妹几个轮流做东。很少上饭店,就在家里吃,因为人多,吃一次饭都要翻台面的。邻居都很羡慕我们这个大家庭的热闹和亲热。后来丈夫患了肺癌,查出来已经是晚期了。用了不少进口药,都是自费药。这一点上我很感激公公婆婆和弟弟妹妹们,他们都不是经济宽裕的人,但都是全力以赴地帮助我们。说实话,要没有亲人们的支撑,我很难熬过那段日子。办完丈夫的丧事后,婆婆拉着我的手说:“美娟啊,你嫁到我们陶家,也没享过什么福,我也没有给过你什么,倒是这个家尽给你添麻烦。妈对不起你。”婆婆这番掏心窝的话,让我感动得哭了。婆婆接着又把弟弟妹妹们召集起来,说她和公公百年以后,他们住的这套房子留给我和儿子这对孤儿寡母。弟弟妹妹当时谁也没反对。因为都是自己人,当时也没有白纸黑字写下来。转眼5年过去了,开始大家相处得依然很融洽,渐渐地,大家庭有什么活动就不再“通知”我们母子了。这以后,公公去世了。今年春节我买了很多补品去给婆婆拜年,不知为什么,婆婆对我的态度似乎有点冷漠。我对婆婆说,想把儿子的户口报到婆婆这里来。婆婆忽然脸色就变了,说:“怎么,我还没死,你就想打这房子的主意了?你不是要嫁人了吗?这个房子是陶家的,和你没有关系。”我确实在和一个退休工程师在处对象,我毕竟只有49岁,还年轻,嫁人也是正常的。我说:“就算我要嫁人,可我儿子还是你陶家的孙子呀。何况,当时你亲口说过房子给我们的。”婆婆说:“我随口一说你就当真了?你有字据吗?”我再怎么争辩都没用。那以后,我和婆家也就断绝了来往。我心里很不平,婆婆出尔反尔,让我损失了一套房子。
上海杨女士
杨女士你好:
先要纠正你的说法。你说你婆婆出尔反尔,让你损失了一套房子。要知道,那套房子从来就不是你的,那只是你婆婆的一个善意的表示,一个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口头承诺。要说到损失,你还是有的,不是房子,是亲情。你有点操之过急了。本来,你丈夫去世后,你和婆家疏于走动,感情日渐生疏,而且,你婆婆又得知了你在谈男朋友的消息,这样的当口,正是你和婆婆的关系非常微妙的时期。可偏偏是在这样一个敏感时期,你提出了要把儿子的户口迁进婆婆家的敏感话题,也难怪你婆婆会当即勃然变色。我再说得坦白点,当初你婆婆承诺把房子给你们,固然有哀伤怜恤你中年丧夫你儿子少年丧父的因素,但更多的是哀伤自己老年丧子的泣血之痛,那套房子成为一种象征,实际上是你婆婆对大儿子表示的最后一份爱。你和你儿子只是一个载体,承受这份厚重的爱。你深爱你的丈夫,你婆婆深爱她的儿子,在这一点上你们是心灵相通的,这一份爱把你们婆媳紧紧地联系在一起。即便你丈夫不在人世了,这份亲情依然不会改变。但现在情况发生变化了,你要改嫁了,你要去当别人的媳妇了,你不再是陶家的媳妇了,那条把你和婆家联系在一起的纽带就此断裂了。当然,我们也听说过不少美谈,媳妇改嫁了,和前婆婆依然亲如母女。但美谈之所以成为美谈,是因为此类情况的稀缺,罕见。不要责怪你婆婆,老人的想法合乎情理。你想想,一套房子价值不菲,至少几十万,她会把它送给一个和她不再有相干的人吗?何况她还有另外4个子女。接到你的来信,和你通电话了解情况的时候,你说你打算和你婆婆打官司,争取自己的权益,讨回房子。我当时就劝过你,让你打消这个念头,而且,这场官司你肯定打不赢。你没有任何可以递交法庭的证据。哪怕老人曾经立下遗嘱,只要老人还健在,她也有随时更改遗嘱的权利。你也不要指望你亡夫的弟弟妹妹会为你作证。我让你不要打官司,不仅是因为这场官司打不赢,更重要的是,一旦闹上公堂,亲情也就撕破了,过去几十年里那些美好的回忆通通都会撕破。这才是损失啊。房子不是损失。房子你从来没有得到过,也就从来没有失去过。何不把它当成一个笑谈,何不把它当成你婆婆曾经的一份美意。想想你丈夫得病时,你婆家上下的付出,感念他们的恩情,你会想开的。你未来的日子还很长,好好过,宽容别人,也是宽容自己。
宋姗
© 版权声明
版权申明: 本页内容所含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均转载自网络,转载的目的在于分享传递更多知识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文章的观点和对文章的真实性负责。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做为非盈利性个人网站,站长没能力也没权力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如若本站的文章侵犯了你的相关权益,请联系站长删除或修正。谢谢。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