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婆家给20万,女儿告父母要讨回彩礼

  朱莉与陈川相恋了。朱莉的父母得知陈川有一个女儿,不同意女儿与陈川交往,说除非陈川拿20万彩礼钱来,两人才可以结婚。陈川多方筹款,将20万元彩礼给了朱莉。朱莉的父母将这笔钱暂为保管,称女儿出嫁时再交给她。不久陈川与朱莉领取了结婚证。此后,朱莉开始向父母索要20万元,但父母拒不还钱,双方多次发生纠纷。朱莉认为,丈夫陈川给的20万元彩礼钱是给她的,不是给她父母的。为了讨要,朱莉一纸诉状将自己的父母告上法庭。

  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禁止干涉婚姻自由或者借婚姻索要财物。这场官司,女方的父母必输无疑。这老两口有点糊涂,你是嫁女儿,不是卖女儿啊!20万元吃得光用得光,为了20万元,不惜和女儿拉破脸皮,有意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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