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强奸犯”

  人生重创:成了女儿都唾弃的罪犯

  

  “那是1982年7月4日的晚上。”2011年7月6日,刘国强面对记者不假思索地吐出这个在他脑海里转过千百万次的时间点。现年57岁的刘国强,曾是平顶山市新华公安分局刑警组长。现在,他患了严重的心脏病,只能坐在地上靠着床腿支撑时间较久的谈话。虽然说一会儿话就要喘口粗气,但他仍完整清晰地讲述了29年前那场“奇异”经历的所有细节。

  1982年7月4日是星期天,下午3点多,刘国强被分局的刑侦队长叫去家里喝酒,楼上的协理员也下来了。3个人边喝边聊天,一直到晚上10点多,这时刘国强接到局里通知,说有统一巡逻行动。

  晚上10点半左右,身着便衣的刘国强骑上自行车开始巡逻,最后一站是火车站。他去了候车室,看见很多旅客在打瞌睡,就上前一一拍醒,提醒他们注意安全。想起第二天早上局里要开会,刘国强就准备回家。这时已到了5日凌晨1点多。正当刘国强侧身推车时,突然看见左侧暗处有个黑影,他一下子警觉起来,奔过去一看,发现一名十八九岁的姑娘蹲在地上。职业敏感告诉他,这里面应该有些问题。

  盘问时,这个叫林芝(化名)的姑娘始终回答得躲躲闪闪,而且前后矛盾。见她对当地情况比较熟,刘国强确定她不是外地来的,决定将她送回家,顺便了解情况。林芝答应了。这时,旁边有个卖烟的人以为刘国强要拐带姑娘,就>中他大喊:“你是什么人?我有亲戚在铁路派出所,你不能随便在这里带人走!”此时,刘国强已略有醉意,和对方吵起来。混乱中,他除了拔出手枪证明身份外,还踹了卖烟的两脚。这些举动在后来都成了他威胁别人的罪状。

  很快,巡逻的武警赶来平息吵闹。刘国强有些恼火,不想再管这事了,可一名武警回头问了林芝一声:“你走不走?”林芝就快走几步跟上了刘国强一行。走出五六百米,刘国强骑上自行车,林芝顺势坐上了车后座。一看时间已是凌晨3点多了,刘国强问林芝家在哪,他骑车好带她回去。

  到了一个花园处,刘国强的酒劲有些上来,胃里翻江倒海的,他把自行车停在一棵树旁边,然后吐了半天,接着对林芝说,“我送不成了,你骑我的车回家吧,明天把自行车送回我们局里就行了。我叫刘国强,是新华分局的。”可林芝说害”自一个人回家,刘国强就蹲在地上边休息边跟林芝闲聊起来,林芝说自己是矿务局商品服务公司的,还抱怨商店的工作不好干。两人聊了一阵,刘国强感觉彼此间距离拉近了不少。

  蹲了一二十分钟,刘国强继续骑车载上林芝赶路。到了文化宫北门,刘国强见路边有条石板凳,要下车歇歇。这时两人讲话已很轻松,刘国强说:“你看,我这一晚为了送你回家还跟人吵了一架,结果你到现在还跟我绕,不说实话。说不定将来还要骂我呢!”林芝说:“这种丧良心的事我不会干,我可以跪在这里发誓。”刘国强半带醉意半开玩笑地说了一句:“跪就不用了,亲一下吧!”林芝回了句“去你的”,也没再说什么。话一出口,刘国强就后悔了:这不是一个公安人员应该讲的话!他马上起身离开。可这时林芝还是不愿回家:“你帮人帮到底,再陪我一下,等天亮了再说。”在林芝坚持下,刘国强又陪她在对面体育广场散步一二十分钟。随后林芝说要去女同事家住,于是刘国强又骑了十几分钟车把她带去……

  当天下午,刘国强去了一趟林芝的工作单位,证实的确有这么个人,但没回单位。他没想到,此时林芝正在市公安局报案。

  当晚,刘国强接到紧急通知要他去局里。一到那儿,发现市局一把手陈局长和分局政委已在等着他了。这时,他才知道林芝告他强奸。控告信里,前面的情节都差不多,就是后面加了一段,说刘国强要亲她,要跟她处朋友,最后在文化宫的石凳上强奸了她。

  刘国强难以置信。一周前,陈局长刚找他谈过话,问他愿不愿意去宝丰县公安局当局长。他拍着胸脯向陈局长保证:“放心吧,局长!昨天我虽然喝了点儿酒,但绝对不会干出这种事。不管怎么样,我要给您争气,给组织上争气。”

  随后,刘国强一案进入司法程序。第二天,他被刑拘。10月18日,他以强奸罪被正式逮捕。12月31日,他被新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

  “仅凭林芝的控告信、洗过的内裤,还有我的手枪、文化宫的石凳等就给我定了罪。”刘国强至今还清楚地记得,当年法庭上争论得很激烈。他的辩护律师在法庭上激动地说,“没见过你们这样判的,没有证据就定罪。将来这肯定是个大冤案!”

  刘国强入狱不久,妻子带着女儿燕燕来了,向他提出离婚。看着可爱的女儿,想起以前幸福的一家人,刘国强鼻子一酸,却微笑着向女儿伸出双手:“我们家燕燕长高了啊!来,让爸爸抱抱。”没想到,5岁的燕燕嫌恶地>中他喊道:“你不是我爸,你是强奸犯!”刘国强一下子愣在那儿,眼泪直在眼眶里打转……29年后再忆起这一幕,刘国强依然哽咽:“我就想告诉她,爸爸不是强奸犯,爸爸是好人,是好爸爸。可我怎么说啊?”这次狱中见面后,刘国强就再也没见过女儿。

  

  案情转机,依然无法爬出命运泥潭

  

  1984年,刘国强在狱中度过近两年。“在狱中我不停地写申诉信,可是没有回音。我从头至尾都没有承认强奸她,也拒绝在逮捕证上签名,逮捕证的下方我写了一行字:我没有触犯刑法,更谈不上强奸!我不懂为什么没有证据就定了我的罪。”后来,刘国强绝望了,知道只有控制自己不去想这件事才能活下去,可如何能控制得了啊……

  一天,他正在干活,得到通知,说有人来探视他。走到探视间,刘国强一眼就看见林芝坐在那儿。他一开始没反应过来。没想到林芝第一句话就是:“刘同志,你是被冤枉的。我把你坑得人不人鬼不鬼的。我对不起你啊……”

  根据林芝的讲述,和她后来亲手所写的材料,她是受当时的男友胁迫诬告刘国强的。那天,被刘国强送到女同事家后,林芝睡到上午8点多后去见男友,也把当天凌晨的事讲了,男友却一口咬定:“你一夜没回家,肯定没干好事!”林芝怎么解释都没用,男友逼她去告刘国强强奸。林芝不肯,男友当场在大街上打她,接着又把林芝拉到文化宫图书馆后面拳打脚踢,用皮带一阵乱抽……最后,被打得全身一道道血痕的林芝被迫答应去公安局报案,写下了控告材料。

  事隔不久,正当林芝以为一切风平浪静时,她发现男友有了别的女人,而且他借刘国强的事同她断绝关系,吓唬她如果这事说出来肯定会被定诬告罪。林芝这时才如梦初醒,原来告刘国强是男友事先设计好的圈套,为的就是甩掉她。但是错已铸成。林芝在经受了近两年的良心煎熬后,终于决定站出来帮刘国强翻案。她在交代材料里写道:“我在无奈的情况下,错告了刘国强……我愿向政府检查,并向刘同志赔礼。”林芝将这份材料寄给了相关部门,还录音讲

述了当时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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