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再也没能忘掉你容颜。
——题记
2011年2月,江西省新建县农民工周模英,进了县城一家工厂上班。3个月前,她还是一个刚从监狱出来的囚犯,想到如今在家门口便能打工照顾孩子,她不禁落泪感慨:“要是以前也能这样,我就不会杀死自己的女儿了啊!”而广州市检察院女检察官杨斌也感叹道:“但愿我5年的努力,能让她从此重生。”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一个是检察官,一个是农民工囚犯,她们之间能发生什么感人故事呢?
漂泊的代价:打工妈妈杀死亲生女儿
1974年,周模英出生于江西省新建县一个贫穷闭塞的山村。她仅上了3年小学,上世纪90年代初,她和几个老乡曾到深圳、东莞等地打工。20岁那年,她嫁给了一个湖南籍打工仔,但不幸的是,第三年丈夫就病故,她只好回了娘家。
周模英丧夫后在家乡受尽了闲言碎语。此后两年,她数次到广东打工。1998年底,经人介绍,她嫁给了同县男子熊墨德。
不久,周模英先后生下一个女儿和一个儿子。2002年,为了养家,熊墨德只身到广州打工。2004年初,她怀上了第三胎。这年10月,她独自在家里生下了小女儿珍珍。可家里一贫如洗,没多久,她就把大女儿托给公婆带,然后抱着没满月的小女儿和儿子来到广州投奔丈夫。
熊墨德在广州市天河区车陂村打零工,一个月只有1000多块钱,除去房租、生活费,一个月下来根本没有剩余。有一次,丈夫埋怨道:“你跑来广州干嘛呀,在乡下,再没有钱,还有自己地里种的庄稼,这里什么都得花钱!”
周模英也很委屈,便和丈夫吵了起来:“你以为我想这样啊!在老家我要带三个孩子,就是三头六臂也忙不过来!”实际上,她也曾想在老家的镇上或县城找份工作,可家乡的就业岗位很少,想打工挣钱实在太难。
生活苦,周模英还能接受,她最怕的是城里昂贵的医疗费。从2005年5月开始,她的小女儿就接二连三地生病。一次,珍珍感冒了,她带孩子去了正规大医院看病,结果一次就花了200多元,她心疼不已。可病好了没过几天,孩子又发烧了。丈夫怪她不该去大医院,她只好去了小诊所,但不知什么原因,珍珍发烧还没好,反而治出了皮肤病,钱越花越多,她唯有偷偷地把结婚项链卖了。
那段时间,周模英十分郁闷,她很想找人说说话,倒倒心里的苦水。可是在城市里,她没有一个朋友。因为孩子的事,丈夫也很烦,每天早出晚归,一回来就累得倒头大睡。2005年7月15日,珍珍再次发烧,又花了“一大笔钱”后,孩子的病仍不见起色。7月20日凌晨1时多,刚睡下不久的周模英反复被床边摇篮里珍珍的哭声吵醒,她没法入睡,可是身边的丈夫躺在床上一动不动。凌晨3时,她下床,抱着珍珍走出房间,来到车陂河边。她本来想在树下哄孩子睡觉,可哄着、哄着,她自己也不知不觉地跟着孩子一起哭泣,并且感到很绝望,她不知道孩子的病什么时候是个尽头,更不知道这样的生活什么时候是个尽头……
想着孩子的病、丈夫的冷漠、自己的生活,周模英想干脆抱着孩子一起跳河算了。她一边哭着一边将孩子放到了河水中,看着孩子消失在水中,她也想跟着跳进去,但就在那一瞬间,她突然又想起另外两个孩子,“如果我死了,他们该怎么办?”她后悔不迭……回了出租屋,她默默地躺在仍在熟睡中的丈夫旁边,那时,她的脑袋里一片空白。第二天早上,熊墨德发现孩子不见了,急得四处寻找,她佯装不知道。后来两人打了110报警,孩子的尸体被人发现在河涌里,当天周模英就被警方刑事拘留,同年8月4日被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一个母亲,竟亲手将自己仅9个月大的女儿扔进河里淹死,天理难容。案件发生后,引来了人们的愤慨。同样痛恨周模英的还有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的女检察官杨斌,作为此案公诉人,杨斌第一次翻阅卷宗时,不断地凝视着被溺死女婴的解剖相片——小女孩长得十分漂亮,穿着一件很喜庆的红色肚兜,头发微卷,两手还张开着,微闭的双眼掩不住那长长的眼睫毛,仿若熟睡……那一刻,杨斌的眼泪忍不住流了下来,在八年的检察官生涯里,她从未如此震动,她整夜整夜地想着那条幼小的生命,默默地哭泣,她无法接受这样残忍的行为,不禁对周模英充满了愤怒,以至于她决定提审时一定要狠狠地咒骂一下周模英!
难忘你含泪的眼眸:检察官执着救赎囚犯
但杨斌同样是一个女人、一个母亲。当她在看守所里第一次见到周模英时,她的心还是软了,轻声问她:“你的女儿乖不乖?”“乖。”“漂不漂亮?”“漂亮。”“那你为什么还要亲手杀死她?!”她忍不住提高了嗓音,周模英吓得滑下凳子,愧疚地失声痛哭:“我没有资格做母亲,我对不起我女儿,判我死刑吧!”看着周模英绝望的神情,本想再骂一番的杨斌却开不了口,沉默片刻后她又安慰起来:“你还有两个孩子,要勇敢活下去!”说罢,她竟泪水盈眶,不得不结束提审。
随后,杨斌在办案中不断碰触到了这案子背后深层次的原因,比如周模英的身世、一家人的困境等,让她渐渐改变了最初的想法。尤其是周模英那张充满忏悔、痛哭流涕的脸,让她又不忍心地想:自己能为周模英做些什么呢?可是,她正要这样想下去时,那张被溺死的可爱无辜的脸,又浮现在她的眼前——作为一名检察官,她怎能偏袒一个杀人凶手?她的内心陷入了苦苦挣扎,自己到底该如何写公诉词?是倾向重判?还是争取轻罚?那段日子,她一天接一天地失眠。
被害者家人的态度是量刑依据之一。杨斌决定约见周模英的丈夫熊墨德。2005年11月的一天,寒雨纷飞,她见到了仍然租住在天河区城中村的熊墨德,他抱着儿子,站在她的面前,全身冷得有些发抖,小男孩额头还有一块伤疤,结着痂。她关心地问:“怎么不小心一点啊?”熊墨德却漠然地答:“我能怎么样,他自己摔的。”她心疼地抱过小男孩,继续问:“你认为你对妻子的行为负有道义上的责任么?”“我有什么办法,我要出去赚钱。”“你对这个事怎么看?”“都发生了,我有什么办法,我又没读过书……”
熊墨德始终冷冰冰得像一块石头,没说几句,就默默地走了。这让杨斌更加难过,心想:这个家不能散,孩子不能没有母亲。她进一步产生了要救赎周模英的念头——从某种意义上说,周模英同样是一个受害者,她也有苦衷。
于是,2005年12月7日,周模英涉嫌故意杀人罪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时,出庭支持公诉的杨斌在法庭上为被告人周模英请求从轻处罚,她说:“周模英的遭遇,固然是她个人的悲剧,但何尝又不是这个社会、这个时代的悲剧?我们不能漠视隐藏在背后的社会原因和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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