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春天,法国一家大型奶业公司来中国寻找合作伙伴,他们先后考察了光明、三鹿等企业,最后来到郑州,通过对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严苛考察后,双方签订了合作建厂生产鲜奶的协议:由法方负责设备、技术、资金,中方负责厂房、生产及销售。
在随后的市场调查过程中,三全公司董事长陈泽民发现,北京卡夫公司及上海达能公司日产200吨鲜奶的生产线都因销售不足而停产,以郑州的市场规模再搞同类企业,建起来肯定只会赔钱。于是,陈泽民向法方提出终止协议,并耐心地阐明了其中原因。法方老板知情后非常感动,对陈泽民说:“你没有欺骗我,三全是一个讲信用的企业。”最后法方采纳了他的建议,取消了这个1.5亿元人民币的投资项目。当时,有一些政府官员觉得不可思议:“这么大的一个引进外资的项目,不建了多可惜呀?”陈泽民坚持说:“做生意不仅要对自己负责,也要对合作伙伴负责。”后来,法方老板和陈泽民结成了好友,至今一直保持着友好往来。
1989年,以“林汤圆”为原型的电视剧《凌汤圆》开播,“凌汤圆”在大江南北声名远扬。1990年1月,重庆全心食品厂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凌汤圆”商标,但因汤圆是商品的通用名称,不能注册。于是,1991年年初,全心食品厂申请注册“凌”商标,但因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提前一天申请注册该商标,重庆全心食品厂的申请被否决。后来,全心食品厂拿着重庆市政府出具的“凌汤圆是重庆传统名优小吃”证明找到国家商标局,阻止了商标局将“凌”字商标注册给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1994年,全心食品厂通过努力,获得“凌”字和图案组成的商标。此后,三全公司多次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异议,但一直未果。
两家公司为该商标的使用权进行了长达十余年的申诉。直到2006年6月20日,北京市高级法院下达终审判决,将该商标判归重庆全心食品厂。这场商标争夺战最终以三全的失败而告终。
毫无疑问,全心与三全是商场上的宿敌。然而,三全公司董事长陈泽民并没有将恩怨得失放在心上。2006年10月,他到重庆市考察投资,重庆全心的负责人闻讯后,认为这是借机引进三全公司的资金和技术发展自我的绝佳时机,于是通过重庆一家媒体向陈泽民转达了合作的意愿。陈泽民得知后,当即与全心高层取得联系,商讨合作建厂事宜,并达成了合作意向。对此,全心公司的负责人十分感慨:“陈董事长的胸怀之坦荡,的确令人景仰!”
编辑钟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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